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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惊现“蓝川” 中市判定:生活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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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0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有民众检举台中市南区河道出现蓝色污水,市议员李中12日就此案件质询指出,民众在双十节那天提出举报,但环保局却坚称“现场采集水样清澈并无明显异味情事,水体内鱼群悠游,初验水质数值正常且无重金属反应,惟溶氧较低,初判水体呈现蓝色系为生活污水造成底泥光线折射所致”,他认为这样的说法,并无法说服民众。

有民众检举台中市南区河道出现蓝色污水,市议员李中12日就此案件提出质询。
有民众检举台中市南区河道出现蓝色污水,市议员李中12日就此案件提出质询。(黄玉燕/大纪元)

环保局指出,10日有民众通报,指台中市复兴路与忠明南路路口的一条排水道,水颜色呈现乳白及蓝色,并散发恶臭。环保局稽查大队16时40抵达现场,随即采集水样,当时现场无明显异味,水体内甚至看见鱼群;经初验水质数值正常、无重金属反应。

环保局说明,由于水体溶氧较低,初判民众所指的水体蓝色,应是生活污水排入河道后,让水质变得混浊,经光线折射至底泥,造成视觉效果。为求慎重,稽查人员当日傍晚也沿线巡查,初步未发现可疑污染源;18时25分也再回到原地点勘查水体,因当时天色已暗,没有光线折射下,水体呈现透明清澈,稽查人员再次采集水样、依规送验。

针对河道污染,市议员张沧沂也质询雾峰区丁台路沟渠遭排放废油查处情形。白智荣表示,该沟渠位耀顺工业厂区后方,市府8日21时25分抵达现场,会同辖区警员,查获公司进行混和油调合作业时、未有妥善防制措施,导致油污流入厂区后方沟渠,现场除命令业者停止排放及进行清除,并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条裁处1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之罚锾。

环保局表示,当日现场沟渠内确有浮油,初步筛检未验出氰化物及重金属;针对农民反映污染农田,已扩大清查污染范围,如涉公害纠纷,将依法办理。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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