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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漏洞争议多 环团吁修法莫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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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3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综合报导)深澳电厂扩建、中科三期、美丽湾等案凸显《环境影响评估法》漏洞极待修正。行政院、环保署承诺6个月内将《环评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环团30日质疑,半年后是选举,会造成国会空窗期,能否修好《环评法》?或行政院其实在拖延,拖到没人记得?要求行政院本会期前把《环评法》修正草案送进立法院,并把民间诉求纳入修法。

环境法律人协会等团体提出5诉求,包括明确环评结论与开发许可间关系、建立原则、停止执行;切开开发单位顾问公司共生关系,维持审查中立;健全二阶环评民众实质参与机制;修改环差、环现差规定,阻绝老旧环评案;健全政策环评,藉有效民众参与达到强化政策环评作用。

环境法律人协会理事长张誉尹表示,从2003~2018年包括林内焚化炉、中科三期、美丽湾、高雄新园农场震南铁线开发案等,太多不当环评案被法院撤销,但开发现场却已盖好工厂、建筑物,形成政府威信、厂商利益、人民信任三输局面。我国法令对已公告生效的行政处分,即使依法提起行政救济、行政诉讼,原则上不停止执行,希望环评修法可以像德国一样,采用原则停止执行制度,如果居民依法提起诉讼,环评审查结论效力原则上就应停止、厂商就应停工,等待法院判决厘清所有争议再开工。

环境权保障基金会律师郭鸿仪指出,2006年中科三期环评审查结论遭行政法院撤销,行政院提出停工不停产说法;美丽湾案数度环评结论被撤销,美丽湾的建筑到底是不是违建争议不断。《环评法》修法草案应明确规定环评审查结论因诉讼撤销、废止或其他原因失效,开发许可随同失效,才能遏阻已无环评审查结论但开发行为依旧继续“停工不停产”的怪现象。

“台湾环评很大问题是顾问公司是开发单位请的。”台湾蛮野心足生态协会律师蔡雅滢说,许多顾问公司做出的环说书件,帮开发单位擦脂抹粉,没办法反映环境真实。环评委员也说,审环评时,常常觉得自己像侦探,要找出环说书到底隐藏了什么。建议切断开发单位与顾问公司关系,由开发单位缴费、主管机关委外,就能做出比较客观中立、详细环境调查。政府也可主动建立台湾环境资料库,纳入每次环评调查,建立更健全的资讯。

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总干事施月英批,政策环评是唬弄、假的。离岸风机个案审查前就已研拟离岸风电政策环评,但现在全台通过环评的20个风场(含彰化18个风场),通通未列入政策环评中。虽然政策结论风机设置先远后近,能源局却坚持要先推出近岸风场、远岸再说。此外,现在只有《环评法》第26条规范政策环评,且政策环评子法非常简陋。

责任编辑:林勤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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