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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随叫随到不限距离 议员忧沦119大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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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0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方金媛台湾高雄综合报导)近日高雄市消防局发生救护员判定不应指定送医院却遭调职一事,引发外界关切。时代力量议员林于凯10月29日在议会内政质询要求消防局长黄江祥对于现行收费制度提出检讨,别让119失去紧急救护初衷,沦为119大车队。

引发关注的救护案发生在10月21日晚,高雄市消防局前金分队2名救护员劝说急症患者依法前往就近医院急诊,但家属坚持送往指定医院,还动用议员协调,最后决定自行送医。事后消防局22日发布调职令,希望队员值勤更有“弹性”,并告知队员让家属签切结书就可送往指定院所,28日即发生楠梓产妇要求跨区送往台南医院案例。

林于凯表示,前金分队救护案,家属坚持送往距离较远的荣总医院,而非较近的大同医院,队员依紧急医疗救护法第29条“就近适当”就医原则劝说家属,反遭惩处,此举恐打击基层士气。

林于凯质疑,“今天可以从楠梓送去台南东区,未来能否送到台中、台北?”他担忧,万一因为远送非就近适当医院而延误而造成医疗纠纷,民众若诉请国赔,“责任基层担、还是局长担?”

林于凯指出,紧急医疗救护法规定只能“送达就近适当”院所,但高雄市消防救护车收费办法第五条却公然明订“指定送往就近适当院所‘以外’之院所”,不仅有违背母法疑虑,更可能助长“付钱的最大”错误心态。

林于凯要求消防局提出检讨,并应重新审视高雄市消防救护车收费机制,避免滥用,而且要加强宣导,要求非紧急病患以及指定院所应向民间救护车寻求服务。

时代力量议员黄捷要求消防局长,后送医院选择应优先依照救护员判断,以降低不幸事件发生率,并“危急个案不得指定送医”明文规定于《高雄市消防救护车收费办法》,落实“就近适当”送医原则,保障患者、救护员以及全高雄市民的生命权益!

消防员拒跨区送医遭调职一事,凸显医疗救护问题。民进党议员李雅慧、黄文益建议,应为消防员添购秘录器,作为解决争议参考。◇

责任编辑:英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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