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原能会12日核发核一厂除役许可

人气: 6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9年07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台原能会12日宣布,依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的规定,核发核一厂除役许可。

原能会在104年11月25日收到台电公司依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核管法)第23条的规定,提出核一厂除役许可申请与相关文件,并于民国106年6月28日,审查通过“第一核能发电厂除役计划”及“第一核能发电厂技术与管理能力及财务基础评估报告”。

台电于今年7月4日提出环保署认可的环境影响评估及相关资料。原能会表示,经过审查,确认核一厂除役作业规划符合相关法令规定,台电公司的技术与管理能力足以胜任除役任务,合于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第23条第1项规定,因此依法核发除役许可。

原能会表示,台电取得核一厂除役许可后,应依核定的除役计划执行,原能会也将于除役期间执行视察及审查作业,确认台电确实按照除役计划,推动除役拆除等相关作业,其中包含除役期间的各项辐射防护、使用过的核子燃料与放射性废弃物管理、环境辐射监测及工程管理等工作,以维护民众健康与环境安全。

原能会指出,核能电厂除役是社会关注的议题,原能会已于网站上建立核能电厂除役管制专区,将持续公布核一厂除役安全管制与公众参与等相关资讯,供民众参阅,落实资讯公开,使除役安全管制作业透明完善。◇

责任编辑:玉珍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