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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沟通与了解 依自己的心愿好好善终

意愿人在家人陪同下完成预立医疗照护咨商。(台北荣总桃园分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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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0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善终意愿的路上,如何生死两相安?电影《最后晚安曲》,描述一位罹癌父亲,与疾病奋战了多年后,仍旧被医师判定为末期剩六个月的存活期,他整日卧床续靠呼吸器维持生命,最终他向家人提出想要撤除呼吸器的想法,妻子与子女因不舍陷入情感纠结,甚至认为父亲的作法根本就是“自残”,而提出反对,最后藉由彼此的沟通与了解,才让这位父亲得以依自己的心愿好好善终。

台北荣总桃园分院长卢星华指出,病人自主权利法强调立法精神为病人自主,故将过去安宁缓和条例中的“病方”(病人及家属),改为“病人”,将生命的自主权回归到本人手中,并用法律赋予本人有善终权,医疗人员也拥有替病人执行善终的权利,家属不得任意更改、撤除或阻止。

台北荣总桃园分院ACP个管师与先生一同完成预立医疗决定书签署。
台北荣总桃园分院ACP个管师与先生一同完成预立医疗决定书签署。(台北荣总桃园分院提供)

预立医疗照护咨商个管师彭靖舒表示,执行预立医疗门诊业务一年多来,最常被民众提出的问题就是“为何咨商时还需要有一位二亲等内的亲属到场,病人自主权利法不就是让我自己做决定吗?”、“启动预立医疗决定时,可以不需要联系家属,直接依照我的心意执行吗?”。过去预立安宁缓和医疗暨维生医疗抉择意愿书(Do Not Resuscitate,简称DNR)的注记,民众可以于意识清楚时由本人及两位见证人填写表示末期拒绝心肺复苏术及维生医疗,寄送到相关单位即可完成注记健保卡。但在医疗现场,紧急当下常常发生家属根本不知道病人曾经签署过DNR,也没和家人谈论过末期医疗规划,危及生命的当下,碍于家属内心的不舍或其他种种因素,最后导致病人的DNR无法被执行,走到人生的最后,却连替自己拒绝急救都变得困难重重。

意愿人在家人陪同下完成预立医疗照护咨商。
意愿人在家人陪同下完成预立医疗照护咨商。 (台北荣总桃园分院提供)

病人自主权利法中明订在预立医疗照护咨商(Advance Care Planning,简称ACP)过程中需要邀请至少一位二亲等亲属到场参加,希望藉由咨商过程,让本人分享自己对善终心愿,并由医疗团队详细说明五种临床条件及预立医疗决定内容,让意愿人及家人能够清楚了解并放心的签署预立医疗决定书(Advance Decision,简称AD),拒绝维持生命治疗与人工营养及流体喂养并非“放弃”生命。当我们还有能力表达意愿,坐下来花个几小时,把自己的善终想法告诉自己的家人其实一点都不难。

意愿人在家人陪同下完成预立医疗照护咨商。
意愿人在家人陪同下完成预立医疗照护咨商。 (台北荣总桃园分院提供)

人生中有多少生离死别,即使不去面对,它依旧会来到你面前,为何要逃避死亡议题,把它当成家常便饭的聊天话题就对了。在规划自己能有个“好死”的同时,也预先告知家人我们的想法,让面对挚爱的离开,活着的人也能释然并好好的面对悲伤。

彭靖舒邀请先生与其一同完成预立医疗决定书签署,在填写“其他照护与善终选项”时,彭靖舒告诉先生:“人死后最后消失的是听觉,如果有一天我走了,我希望你能在我的耳边说话和唱歌8小时,让我在最后的路上不孤单。”先生笑了笑答应她并接着说道:“如果是我先离开了,你唱歌不好听,就放周杰伦的歌给我听吧!”逗得咨商团队的人员都笑了,在温馨又愉悦的气氛下二人共同述说对重病时的医疗选项,也分享了彼此对生命的看法,内心是满满的踏实感。

卢星华表示,很多人因为不希望家人承担医疗沉重决策的沉重压力,所以想独自来完成预立医疗决定书签署,但却忽略了当有一天自己走了,留下来面对丧亲之痛的是家人,死亡的告别不仅仅是在心跳停止前的当下,“我很爱你,但有一天我终将离开。”从现在开始就开始学习道别,追求“好死”,更追求“幸福死”,让我们的爱能为活着的挚爱延续下去。◇

责任编辑: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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