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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计划法修法破坏国土? 台立委要求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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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2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台行政院20日提出《国土计划法》修正草案,再度纳入遭批开后门的“国家重大建设”条款,且亦针对部分县市政府未能在法定2020年4月30日前提出国土计划,增修无延长期限的条文。立委及民间团体26日呼吁,希望《国土计划法》修正草案能够撤案,“不要给我们一个破坏国土的修法”。

立委林淑芬说,苗栗大埔事件、新竹璞玉计划、2006年行政院核定离岛地区重大建设11案,包括金门酒场、卖场、风景区,澎湖国际度假村旅馆,还有沦为蚊子馆的花莲环保科技园区等,在在显示“重大国家建设”浮滥。而《工厂管理辅导法》让违章工厂在农地上就地合法,也摆除了《国土计划法》的管制和规范。

林淑芬指出,《国土计划法》中含海洋保育区、城乡发展区、农业发展区、国土保育区,划定之后5年通盘检讨一次,不是随时启动变更。《国土计划法》修正草案却让国家重大计划开发者图方便,可以成本较低且受保护的农地、山坡地开发,而不是到成本较高,原本就规划为经济发展的城乡发展区。

林淑芬强调,她不反对县市国土计划核定期限从2年改为3年,但修正草案却改成“一定期限”以内提出计划就行,这会形成地方政府拖延,中央跟着拖延,国土计划没办法施行,《国土计划法》等于被架空了。

立委陈椒华表示,民进党政府国土计划比马英九时代所订的区域计划、全国区域计划退步,又走回过去以退步的方式进行国土破坏。《国土计划法》修正草案不只是重大建设可随意变更国土计划,从水资源角度来看,政府不愿画定饮用水保护区,导致违法工厂污染彰化、云林、屏东等地居民饮用的地下水,还有大林蒲填海造陆审议,本来是中央又改回地方审议,让地方政府更方便,可能就用废弃物填海。

立委蔡壁如批,现在18个地方政府有10个国土计划应该确定会交不出来,要限时完成,才不会无限期拖延。而行政院趁着防疫,推出《国土计划法》修正草案突袭修法,大开个案变更之门,让有权力、财力的人搞门路,也会引起社会很大的争议。她呼吁行政院长吁苏贞昌,应该为职安健康、民众安全、国家永续来冲,不要为财团开发暴冲。她也建议,应该先通过《矿业法》、赶快公布实施《工辅法》。

关于国家重大建设问题,内政部次长花敬群说,《国土计划法》第15条规定,政府兴办的公共设施或公用事业,都是由政府主导,但有些国家重大建设需要民间厂商配合推动,第15条完全没有民间厂商参与的空间。绝对支持把国家重大建设定义的更清楚,因为内政部也非常怕炒地皮、圈地发生,若有必要可在法案讨论过程强化,或在施行细则、子法中进一步明确化。

花敬群表示,地方政府的国土计划牵涉许多人民财产问题,需要掌握的证据、资讯、沟通更加复杂。县市国土计划或许再延一年,地方政府可以做得到。而行政院把修正草案中“一年期限”变更为“一定期间”,如果通过修法,内政部会在最严格的标准下管控而不会漫无目的,原则上将限制国土计划1年内完成,而现在的目标还是希望在4月30日审核完。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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