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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配合中共恶法恐遭罚? 时力:政府应说明如何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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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7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香港政府于其国家安全委员会6日举行首次会议后,公布“港版国安法”施行《细则》,其中第5条竟要求台湾政治组织、代理人配合提供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所需要的资料,若拒绝提供将遭罚款或监禁。对此,时代力量担忧,若国内有人配合,将对台湾造成巨大伤害。

“港版国安法”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仅严重侵害香港人民的基本权利,其中第38条更对全世界的人构成威胁,民众只要过境香港、搭乘中国及航空班机或入境与香港设有引渡条款的国家,都有可能因涉违反“港版国安法”而被捕。而该法的施行《细则》公布后,更是直接对台湾造成威胁。

该《细则》第5条明定,香港警务处长如认为有“防止及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所需”,可在保安局长批准下,向“外国、台湾政治性组织或代理人”送达书面通知,在指定期限内提交个人资料;否则可处罚款10万港币(约台币38万元)、监禁6个月,若涉及提供虚假、不正确或不完整的资料,则可罚款10万港币、监禁2年。

对此,时代力量7日在脸书发文指出,一旦台湾的政府单位、政党主动或被迫的配合这项措施,将对台湾人民或在台湾的海外人士造成更巨大的危害。时代力量强调,作为民主阵营的政党,绝对不认同这部恶法,也绝对不会配合《细则》中如此荒谬至极的措施。时代力量也点名国民党、新党、统促党,呼吁他们公开表态、保证不出卖国人安危。

时代力量党主席徐永明也在脸书表示,在此《细则》公布之前,国民党主席江启臣因过去曾与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合照而被网友质疑触犯“港版国安法”,而江启臣竟回“确认过黄之锋不是港独”;他质疑,江启臣是否超前配合执行此恶法,连香港市民的政治意向都先帮中共和港府调查清楚。连国民党都开这种先例,更遑论统促党、爱国同心会等组织。

徐永明指出,中国(中共)正透过“港版国安法”刺探台湾的底线、意图制造寒蝉效应;他质疑,若港府对我国在港设立的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提出类似要求,政府该如何应对?他也呼吁,政府必须要有更强的反击作为、向世界宣示台湾拒绝此种侵犯主权的荒谬法规;同时也要向国人说明,政府会有哪些防范措施,别再放任中国(中共)为所欲为。◇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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