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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执行署助地检变价侦查中扣押物 5年逾6千万

法务部常务次长张斗辉表示,嘱托行政执行署变价是法务部一系列赃证物管理制度改革中重要的一环,赃证物若不能适当减量,将难以做好管理。(袁世钢/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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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0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法务部于6日媒体茶叙中说明检察机关嘱托行政执行分署办理扣押物变价的重要性。考量超跑、游艇等大型扣押物保管不易、容易贬值,及时变价才能有助未来没收犯罪所得、节省保管成本;若由执行署代为拍卖,可提升侦查效能及变价所得,5年来已累计变价6千余万元。

法务部常务次长张斗辉表示,嘱托行政执行署变价是法务部一系列赃证物管理制度改革中重要的一环,赃证物若不能适当减量,将难以做好管理。检方侦办贩毒、诈骗集团案件往往都会扣押到名车,也有扣押过走私渔船,即使赃证物库再怎么扩充也无法容纳;尤其超跑、船舶、3C产品若无法及时变价,价值就会快速贬损。

行政执行官韩钟达则说明,侦查中的变价要件为不动产以外的得没收或追征的扣押物,且需符合“有丧失毁损、减低价值之虞”、“不便保管、保管需费过钜者”等特性,例如超跑、游艇等,及时变价可确保未来能没收不法所得;但检察官侦办重大刑案时受限于4个月的羁押期限,若嘱托执行分署协力变价,将有助提升侦查效能。

韩钟达强调,法务部长蔡清祥非常重视检察、行政执行两大体系整合、藉由执行署的专业协助改善检察署赃证物管理,在疫情警戒期间已陆续透过视讯方式召开3次研商会议,决议自9月1日起先由行政执行署台北、新北、士林、台中等4个分署办理嘱托变价事宜,10月起再扩大至嘉义、台南、屏东等3个分署,预计12月可全面推行。

行政执行署统计,自《刑法》没收新制于2016年实施以来,已办理受检察机关嘱托变价扣押物案80余件,累计变价金额达新台币6千余万元。其中包含涉入拉法叶案的已故军火商汪传浦房产、“超跑女神”林思吟的精品皮包、鞋类、手表等346件,还有诈欺集团首脑的法拉利、玛莎拉蒂、蓝宝坚尼等名车,以及ARIEL II游艇等。

至于法院审理中的扣押物该如何处理,张斗辉指出,依目前《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得嘱托民事执行处办理变价,但不代表不能嘱托行政执行署办理,这部分日前已与司法召开相关会议讨论,近期内也将再次邀请司法院就此研议精进作为,达到让国家、被告、被害人三赢的目标。◇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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