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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审《私校退场条例》多数条文保留送院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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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1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私校退场条例》草案4日在立法院举办党团协商,教育部指出,草案第25条“行政院应组成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决策会”,获出席委员共识通过,其余继续保留送立法院会处理;高教工会则在党团协商法案前召开记者会,呼吁退场条例不要刻意留漏洞。

高教工会4日在党团协商法案前召开记者会,对退场条例草案提出多项疑虑,组织部主任林柏仪指出,第24条让被列入“专案辅导”的学校,有3年时间申请改制、改办,恐让私校钻漏洞,导致乱象。

另外,草案第21条涉及私校解散后校产“归公”议题,高教工会主张,私校应先将全部财产捐赠政府或公立学校后,再报请主管机关核定解散,避免有心人士变卖、贱卖校产;第17条将发给教职员“慰助金”的要件限于“专案辅导学校停止全部招生后”,高教工会认为,在学校处于预警、专辅阶段,就可能资遣、逼退教职员,这些人的权益也应纳入保障,应修正。

对于高教工会提出的诉求,教育部回应,《私校退场条例》已由立法院教文会完成审查,先前保留协商之条文,教文会于4日进行朝野协商,除了第25条行政院应组成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决策会,获得出席委员共识通过外,其余条文维持保留,送院会处理。各界对退场条例相关意见,将于立法院院会时讨论,教育部尊重法案最后审查结果。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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