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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飞官演习撞山殉职 判国赔466万

台湾空军一架F-16战机2018年6月4日在新北市五分山失事,空军少校吴彦霆殉职。图为失联战机在花莲起飞前影像。(民众提供/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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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2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空军少校吴彦霆2018年6月4日驾驶F-16战机参加汉光34号演习时,疑因国防部空军司令部战管人员临时变更航向而撞山殉职。吴男双亲请求国赔2,200万余元,经台北地方法院审结,认定空军司令部具管理疏失,本月3日判赔吴男双亲合计466万余元;可上诉。

吴彦霆双亲主张,吴彦霆当时担任汉光演习的假想敌“攻击军”,自花莲基地起飞,计划对基隆港实施模拟攻击后爬高返回花莲基地;但空军司令部战管人员却临时指示变更原脱离航向,而吴彦霆因以低高度邻近目标受云层影响无法目视,两度请求爬高未果后因爬升不及撞击新北市瑞芳区五分山殉职。

吴男双亲委任律师认为,空军战术管制联队战术管制中心人员有集体疏失,包括史姓上尉拦截管制官于任务前未查看实施计划、赖姓上尉拦截管制官对地障认知错误、卢姓少校管制长未查看实施计划及要旨命令、庄姓少校管制长对空中兵力毫无掌握、区姓上校主任则未订定检查地障标准作业程序。因此向空军司令部诉请国赔共2,200万862元。

但空军司令部律师称,飞机会撞山是因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管人员将空域管制座标划定错误,且吴彦霆被通知可爬升后,应有20秒的充裕时间能越过五分山,却因个人因素造成失事。不过,监察院事后调查也认定5军官违失情节重大且明确,并通过弹劾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现为惩戒法院)。

北院审结,认定空军司令部具管理疏失,导致吴男双亲受天人永隔的人伦遽变、白发人送黑发人,确实承受相当的精神痛苦,扣除抚恤金后,空军司令部应分别赔偿二人精神慰抚金及扶养金222万4,748元、243万9,907元,合计共466万4,655元。

对此,吴父表示,他的儿子报考空军报效国家,他也一向支持,但意外发生后空军高层竟说“吴彦霆有偏离航道”、“失事是个人因素”,这种说法对家属造成二次伤害,让人无法接受;他认为空军要有担当去检讨缺失,不能把责任全部推给连尸体都找不到的人。

空军司令部则回应,对判决表示尊重,目前正针对慰抚金、抚养金这部分的败诉事项,研拟提出上诉事宜。◇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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