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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创新条例立法仓促 台民团吁开三方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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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4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3月审竣“产学创新条例”草案,全案进入党团协商程序。经济民主连合等团体20日表示,该条例立法过程仓促,其漏洞恐对产学创新造成不利后果,妨害学术自由,呼吁立院应尽速举办“学生、教师、产业界三方听证”,广纳各方意见。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3月22日初审通过“国家重点领域产学合作及人才培育创新条例”草案(产学创新条例)。对此,经济民主连合、台湾学生联合会等民间团体20日在立法院召开“产学创新不应急就章,呼吁学生、教师、产业界三方听证”记者会。

台湾公民阵线社群部主任卢嘉安质疑,“产学创新条例”不但排除现有法规,更屏除现行大学通用的民主参与模式,改采用一级一审,形成“校外有校”、“校上有校”的现象,破坏校园民主、扭曲层级与平行的高教治理结构。

台湾学生联合会高教委员会主委黄彦诚说,行政院在通过草案的过程中,完全没有征询教师或学生的意见,对于偏废学生参与的“产学创新条例”,立院应尽速举行听证,在宣称要培育国家人才之前,先消除学生对现行草案的疑虑。

政治大学社会学系特聘教授黄厚铭表示,“产学创新条例”企图排除适用《大学法》、《教师法》、《学位授与法》、《政府采购法》,甚至是各校学则来创造弹性,在大学里设立“校中校”的“研究学院”,侵犯了大学自治,更让商业考量与经济利益左右了大学教育的方针。

黄厚铭说,研究学院中排除现有法规的适用,且原先人事解任、聘任的“三级三审”制也只剩下“一级一审”,不仅欠缺对师资品质与学生素质的管控,对该学院师生的权益的保障也是不足。

他呼吁,行政院应更审慎推动该政策,立院也应召开听证会,邀集大学教师、学生与产业等三方代表,广纳意见,待各方形成共识,找到理想模式,再行通过立法,付诸实施。◇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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