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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幼虐童 立委吁修法将教保人员纳裁罚对象

时代力量立委王婉谕(右3)等人25日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指出北市有公立幼儿园接连发生老师对幼童施以体罚情况。(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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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8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台北市某公立幼儿园传出老师不当管教,造成幼儿受伤。立委王婉谕等人25日召开记者会,要求修法将教保人员纳入不当管教裁处对象,完善不当管教处理机制,并建议幼儿园应加装监视器。

北市某幼儿园传出老师对学生大骂、拖行学生、体罚等不当行为,尽管家长对此向该所幼儿园提出控诉,但后续处理过程中,园方表现消极且未依法处理,甚至拒绝提供监视器画面。

《幼儿教育及照顾法》第46条规定教保服务机构的负责人或其他服务人员,若有体罚、性骚扰、不当管教行为,处以罚缓并公布行为人姓名和机构名称。王婉谕表示,为补足法律问题,应将教保员、教师、主任、园长等人员纳入裁处对象,在下会期持续关注相关法案的进度。

王婉谕补充,教育部除了要有专业人才外,也要有相应的规范,另外应建立能够让幼儿表达意见的程序,调查委员需要具备专业能力,调查过程应避免造成幼儿压力,调查结果比照《性平法》处理。

今年台北市发布《公私立教保服务机构处理疑似不当管教案件作业要点》提到当发生案件后应该2小时内通报教育局并展开调查机制,台北市议员林亮君认为,尽管订定事件处理流程,但能否落实仍要追踪,中央主管机关应订定全国一致性的规定。

台北市议员邱威杰表示,园方是当事者,调查过程中不能兼具纪录者,否则会影响到调查程序,另外幼儿园应加装监视器并加快立法脚步,而且警方和当事者要调阅监视器的话,园方不能拒绝,地方教育局也有义务保护证据。

人本教育基金会执行长冯乔兰呼吁,这是长期的问题,不能只针对个案处理,应完善整体制度并建立完整的调查机制,让幼童能够信赖并表达意见,而且地方政府应惩处故意隐匿的业者,目击案件的大人是有责任通报的,勿牺牲学生权利,才能打造友善的环境。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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