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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高借镜大火开查出租套房 中市挨批责任推中央

黄守达强调,这次事件也凸显出租套房大楼的问题。他质疑,台中市目前还有多少这样的“寄宿舍”?市府清查、列管了吗?(黄守达议员服务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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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3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台中中区兴中街火灾酿6死惨剧,台南、高雄借镜出租套房火警,启动列管“寄宿舍”(供公众使用建筑物的出租套房)的稽查。市议员黄守达批,此次火灾的35年老屋,为地下1楼、地上7楼建筑,登记为8户使用的“集合住宅”,实际上却改建成41间出租套房;但灾后至今仍未见市府有积极作为,只把责任推给中央。

黄守达指出,根据内政部2018年函释,集合住宅、住宅任一住宅单位(户)之任一楼层分间为6个以上使用单元(不含客厅及餐厅),或设置10个以上床位之居室者,其使用类组归属H-1组,并属建筑法所称供公众使用之建筑物,也就是说,此栋出租套房大楼本就应依法申报建筑物公安检查,却因市府过去对实际状况毫无掌握,间接造成了这次重大伤害。

“寄宿舍”是指含一个以上寄宿单位之建筑物,由于场所为供睡眠休息使用,若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员死伤。黄守达强调,这次事件也凸显出租套房大楼的问题。他质疑,台中市目前还有多少这样的“寄宿舍”?市府清查、列管了吗?

黄守达表示,内政部已于2020年公告增列,无论面积规模大小的寄宿舍,均应设置住宅用火灾警报器。由此可见对于火灾预防,“寄宿舍”是需要特别列管的对象。

黄守达指出,虽此案大楼设有火灾警报器,但事件后许多民众都在担心,还有多少类似这样未被列管的出租套房大楼,在消防公安与建筑公安的环节被忽略了?他要求,市府应尽速盘点市内目前有多少寄宿舍,并加以列管、追踪,及加强联合稽查频率;此外,《台中市火灾预防自治条例》也应与时俱进,修法避免憾事重演。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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