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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泄劳检资料、不实核销首长特别费 台监院弹劾前北市劳动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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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6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台监察院16日表示,台北市政府劳动局前局长陈信瑜,利用权势及职务,不实核销首长特别费,泄漏劳检内部资料给立委,于公务场合发言不当(如:挺当时的副市长黄珊珊),违失情节重大,监察院通过监察委员王幼玲、王美玉所提的弹劾案。

监委表示,陈信瑜担任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之犯意,多次以发票上登载不实事项核销请领首长特别费,共计2万2656元。

监察委员王幼玲。
监察委员王幼玲。(中央社)

此外,监委指出,陈信瑜明知就劳检所内部资料,为应限制公开之文书,且劳检尚未结束,并已预定下次劳动检查补件时间,若迳予泄漏将对劳检造成困难或妨害,却仍将劳动局当日前往镜电视公司与镜周刊进行劳检所取得的资料,传送给立委,作为立委记者会的资料。

再者,监委也提到,陈信瑜在劳动局举办的活动中,表达支持前副市长黄珊珊之言论,所以陈信瑜遭记过1次;但其言行明显不当造成舆论訾议,严重影响机关形象,损及政府信誉,仍应予以惩戒。

所以,监委指出,陈信瑜除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刑法相关罪责外,违反公务员服务法规定,事证明确,违失情节重大,依法应受惩戒。

监委表示,陈信瑜曾多次以首长特别费向其配偶实际负责的公司购买礼品,共计4万8510元。另外,也曾指示劳动局办理契约,并以每件800元计价方式,与已离职者签订契约,并未对外公开征询,违反公开、公平原则,且因人设事而独厚特定人,亦有不当之处。

监委认为,陈信瑜身为劳动局长却泄漏劳检资料,凸显其法制观念薄弱;劳动局劳基科长提供劳检资料时,未善尽幕僚的职责并提醒,且接受政风处访谈时,未完全据实以告系由陈信瑜指示办理,事后又删除相关对话纪录;北市府应强化机关首长与主管人员的保密意识。

最后,监委提到,劳动局在本案的作为与一般行政机关的处理流程有诸多未符之处。劳动局虽宣导在公务联系或涉及资料传递时应使用TAIPEION为宜,但至今仍多使用LINE等软体,且可以在TAIPEION下载资料后传给外人,有资料外泄风险,北市府应加强宣导并检讨。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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