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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3下载平台 EzPeer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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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胡守得╱台北报导〕国内两大MP3音乐档下载平台KURO、EzPeer,因居间提供会员付费“交流”未经授权的重制音乐,继KURO上周被台北地检署起诉后,士林地检署也侦结EzPeer侵权案,依著作权法将经营EzPeer的全球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吴怡达提起公诉。

 至截稿为止,无法联络全球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得知其看法。

 起诉书表示,被告的全球数码科技公司,透过电子现金及超商贩售EzPeer使用的虚拟单位P点,用以申请成为该站会员,供不特定网友得以利用该站台上传或下载各种档案;被告并整编相关种类目录档案,让有意利用该站台的网友知悉。其间,会员透过被告建构的EzPeer网路平台、软体介面及管理机制,即点对点连结(P2P)的档案分享技术,提供会员以上传或下载交流彼此所需档案。

 其中,成功下载档案者,每一MB必须支付一P点给经营的被告作为服务费用;而提供档案给其他使用者下载的会员,则得以每一MB收取零点三P点作为报酬。

 检方指出,EzPeer藉由OPENNAP(一种网路服务器)的档案分享技术,使得可供复制及传输的档案类型,不再仅限于MP3,其他如电影、商用软体都可经由其进行传载。

 依台湾IFPI截至今年初的调查,EzPeer任何时间均约有两万个使用者上线涉嫌进行档案非法传输及重制;随时并有约四百万个音乐档案可透过该站连结传载。

 起诉书指出,被告自八十九年十月间起,以此方式与会员间相互朋分传载的金钱对价(P点),直至本月初仍继续侵害提出告诉的国内十二家知名唱片公司。唱片公司诉请侦办,前年起四处搜索,查获颜姓等四人使用的电脑硬碟,以点对点传输擅自非法下载重制盗版MP3达五百余首。

 检方以被告在会员提供MP3非法传输犯行中扮演关键角色,且提供一定比例回馈,让会员侵害他人著作权;被告对会员群体间犯意,具有实质加工,依著作权法将其起诉。

下载MP3 当心下个被告就是你

记者苏恩民、胡守得╱特稿

 “每月只要九十九元,即可无限制下载五十万首MP3歌曲;最新发表的唱片,也可一次免费收录”。

 相较于购买正版唱片,每片专辑约莫十首歌,要价动辄两、三百元,MP3影音档案交换网站提出如此“好康”的诉求,对于喜爱流行音乐的民众,确实具有极高的吸引力。

 不过,若因“心动”,忍不住加入下载MP3歌曲的“行动”,当心“因小失大”,沦为下一个侵权共犯,因为,这类行为已经司法单位认定违法,一旦被查获,不但必须面对刑法制裁,还可能面临钜额民事赔偿,贪图小利者,终将得不偿失。

 部分业者则进一步抗辩,认为这类网站与雅虎奇摩等“搜寻网站”无异,只是利用“点对点传输”技术,提供网友所需档案搜寻服务。

 另引用“技术中立原则”,宣称网站本身,无从分辨使用者传递档案,有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甚至在网站上宣传这类行为,属于“合理使用”范围,呼吁网友安心下载。

 殊不知,目前司法实务案例,已经不只一次驳斥业者说法,在此之前,士林地检署就曾将一名使用EzPeer平台、提供档案传载的陈姓男子,依著作权法起诉,并获士林地方法院支持,判其一年徒刑,成为同类案型中,首件被依法“制裁”的案件。

 司法实务认定EzPeer这类网站所提供的服务,与“搜寻网站”显然不同的原因,除了使用者必须付费加入会员之外,MP3档案交换网站具有管理、组织所有使用人档案,并且制作搜寻索引与网路IP位址等功能,使会员得以快速搜寻、连结、下载、重制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影音档案,均是相当重要的区别。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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