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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电视充新品 泰瑞称被仿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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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珮华、洪敏隆、杨雅民╱台北报导〕泰瑞家电(TARM)疑利用旧映像管借尸还魂成新电视在市面上销售遭民众踢爆,销售TARM电视的强泰科技总经理张庆祥昨短暂说明,“系外包厂商所为,自己也是受害者”,随即关掉手机,避不见面。

 张庆祥昨晚并至台北县汐止警察分局报案,指称泰瑞也是受害者,出问题的电视可能都是仿冒品,要告八家仿冒工厂及未经授权贩售的卖场违反商标法。

 日前就曾向汐止分局刑事组口头备案的张庆祥,昨天晚间向分局正式报案,指市面上有许多仿冒泰瑞的商品,对公司信誉造成极大影响。

 张庆祥在笔录上提到,去年十二月该公司就曾接获民众反映,指泰瑞(TRAM)生产的电视机有问题,当时公司就展开调查,发现有一些卖场未经该公司授权,即贩售其电视机产品,经过深入追查,发现电视来自其他与该公司无关的工厂。

 张庆祥并提出涉嫌违反商标法的八家工厂及卖场的资料,希望赶紧破案,维护该公司商誉。

  另外,大润发、爱买、家乐福和特易购等量贩店昨天已将泰瑞的电器全部下架,已购买的消费者可凭发票或盖有店章的保证书至卖场办理退、换货。

 大润发和爱买指出,已先扣下泰瑞的货款,若经查证,确定泰瑞确实将报废电视充当新货,将立即终止合约,并依法求偿或追究法律责任。

 家电卖场泰一电气也表示,鉴于消费者可能因此对TARM产品产生疑虑,泰一已经将所有TARM的产品下架,直到疑虑解除为止。

 据了解,登记英文商标为“TERA”的家电业者唯恐受到殃及,今天将登报撇清关系。

 不过,家电同业对于张庆祥的评价也相当两极,因为他经常更改品牌名称,登记在他名下的家电公司,包括泰强科技、泰瑞家电,英文品牌也曾经由TERM改为TARM。

 根据经济部商业司的公司登记资料,登记张庆祥为负责人的家电公司共有泰强科技、泰瑞家电两家,家电业界透露,在民国六十三年核准设立的强泰电器,也是张庆祥所有,但强泰电器并未登记负责人名称。

 原本张庆祥是以“TERM”及中文名称“泰瑞”销售家电,但“TERM”遭“TERA”品牌业者控告,认为有侵犯近似商标权之嫌,因此张庆祥才将“TERM”换掉,改成“TARM”。

 “泰瑞TERA”商标原本是由泰瑞电子创办人洪敏泰所创,但泰瑞电子因故结束营业,洪敏泰将“泰瑞TERA”商标授权给其他电器业者使用,希望赚进授权费,可能因为当初授权并未严格控管,加上某些业者心存混水摸鱼心态,因此造成“泰瑞”产品泛滥。

买家电 要注意有无合格标识

〔记者钟丽华╱台北报导〕电视爆炸事件不断,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在三年间连续接获七件消费者申诉案,而近日又传出厂商以报废电视改装为新品再贩售,有鉴于此,消基会除开放民众通报热线外,也呼吁消费者购买电器前,一定要注意有无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核发的“合格标识”。

 消基会秘书长程仁宏表示,电视出现爆炸、冒烟、起火燃烧等事件频传,已经引发消费者恐惧,甚至觉得“开电视还得准备灭火器”,为了化解民众心中的疑虑,消基会即日起开放通报热线:台北(○二︱二七○○一二三四)、台中(○四︱二三七五七二三四)、台南(○六︱二四一一二三四)与高雄(○七︱二二五一二三四),消费者可将有疑虑的电视品牌、机种等资讯提供给消基会。

 消基会表示,必要时将替消费者出面,责成业者免费提供安检。

 消基会表示,依据消费者保护法规定,企业经营者从事设计、生产、制造商品或提供服务应确保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务,无安全的危险。如果违反规定,致生损害于消费者或第三人时,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消费者在卖场、电器行等购买的电视没有认证标示而发生损害,卖场必须负连带责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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