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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犯林振兴等潜逃大陆 今遭刑事局押解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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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郭美瑜台北四日电)张锡铭集团成员、通缉犯林振兴,及遭法院通缉的吴朝顺与李王淼等三人潜逃大陆,遭有关部门逮捕后,刑事警察局今天透过海基会与红十字会协助,依“金门协议”规定,将他们三人押解返台,依法侦办。

刑事警察局与大陆公安单位合作,四日将薛球及张锡铭掳人勒赎集团幕后首脑林振兴遣返回台,对于两岸执行共同合作打击犯罪又建一功。//中央社

刑事局指出,绰号“目仔兴”的林振兴,曾有杀人未遂前科,民国八十八年争夺有线电视经营权将一名股东强押带走,经台中地方法院以妨害自由罪发布通缉。

林振兴在台中市经营连锁槟榔摊及职业赌场,与不同挂黑道势力往来,进而认识薛球及张锡铭等犯罪集团。林进兴透过观察赌客背景,提供绑票对象给薛球、张锡铭等犯罪集团,再将赎款透过地下汇兑洗钱至大陆。

林振兴曾涉及九十年薛球犯罪集团绑架台中市议长张宏年案,九十三年张锡铭犯罪集团绑架草屯电台主持人洪俊彦案、台中市民黄永兴绑架案,及九十四年三月间台中县民于国柱绑架勒赎案件。

另外,吴朝顺于八十九年间因侵占罪及诈欺罪,分别经板桥地方法院检察署及嘉义地方法院发布通缉;李王淼则在八十八年间因奸淫未成年少女,经新竹地方法院以违反性自主罪通缉。

刑事局表示,这次两岸共同合作打击犯罪,瓦解薛球及张锡铭掳人勒赎集团幕后首脑,对潜逃大陆的通缉犯,具当头棒喝效果,对治安维护工作也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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