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学者:台湾商业媒体侵犯人权 更甚威权时代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嘉韵台北十日电)无疆界记者组织今年十月评比世界各国新闻自由,台湾从去年的五十一名提升为四十三名;却有新闻学者认为,台湾的商业媒体打着维护“新闻自由”的大旗,但对人权的控制荼毒,却比威权时代更为彻底,真正享有新闻自由的,不是第一线记者,而是媒体老板与高层主管。

今天是世界人权日,台湾历史学会上午举办“台湾人权的历史问题—以言论和新闻自由为中心”座谈会,邀请新闻学者与资深媒体工作者,探讨台湾在高度新闻自由的情况下,人权尊严面临的挑战。

政治大学台湾史研究所兼任教授李永炽说,新闻自由是外在自由的一部分,但台湾的商业媒体往往打着“民众有知的权利”口号侵犯人权,台湾有了新闻自由,媒体却没有给民众应有的尊重。

政大新闻系教授林元辉也说,我国宪法并没有明文规定新闻自由,“新闻自由”一词,是法学者从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所做的推论。

到底谁真正拥有新闻自由?林元辉说,现在的新闻乱象丛生,许多民众一边看新闻,一边骂记者,事实上记者的自由有限,大部分年轻记者具有强烈正义感,但是踏出校园进入媒体行业,主管说的,记者就必须照做,主管要求要做什么新闻,记者不能不做,除非离开这个行业。

林元辉说,新闻媒体表现不好,是因为大部分媒体主管为了投老板所好,例如某媒体老板登玉山,该电视台可以连报十天,“硬塞给民众一些不需要知道的新闻”,而许多高层主管为了迎合老板,“把下面的记者逼死、压榨死都没关系”。

他表示,威权时代独大的国家机器,监控的只是少数人,而现在商业媒体打着新闻自由、阅听人知的权利旗帜,却四处侵犯人权,而商业媒体深入每个家户房间,不分男女老少,几乎无人幸免,对人权的控制荼毒比过去威权时代还要彻底。

媒体公害防治基金会执行长卢世祥也说,尽管台湾有了新闻自由,但大众传媒只获得百分之一的公众信任,美国洛杉矶时报曾评论台湾媒体“无法处理真相”;媒体未能信守专业新闻伦理,侵害人权的事情时有所闻,令社会反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