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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在台兑换事宜 台央行:会配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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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憬屏台北二十五日电)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今天表示,若开放中国人民来台观光,将同步实施人民币在台湾本岛兑换。中央银行外汇局局长周阿定对此表示,央行会配合政策完成相关措施。

陆委会主委吴钊燮今天表示,“中国观光客来台,同步开放人民币在台兑换”,有关清算协议或清算机制等细节,由中央银行谨慎评估中。

若未来人民币开放在台湾本岛兑换,只是对中国观光客开放?或全面开放本岛兑换?周阿定不愿正面回答,只表示,相关事宜,央行都有评估,也会配合政策完成相关措施。何时开放?也要尊重陆委会决定。

虽然央行低调不愿多做回答,但据了解,央行内部早有腹案,只要陆委会确定开放中国旅客来台观光,央行随时都可以配合实施兑换作业。

目前金门、马祖地区人民币兑换,是根据“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央行统计,开放后至今年3月3日,金马地区卖出人民币7893万人民币,买入866万人民币,卖出的量比买入的量多,主要是从金马到中国大陆的人次是到金马的约13倍。

人民币要开放全台兑换,必须遵照两岸人民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38条规定,“大陆地区发行之币券,于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签订双边货币清算协定后,其在台湾地区之管理,准用管理外汇条例有关之规定”。

财金官员分析,根据上述规定,人民币要在台湾本岛全面兑换,因为牵涉到人民币在台湾管理问题,必须要两岸政府单位牵订货币清算协定,否则须修法,把清算协定改成清算机制,只要透过第三地银行建立清算机制,人民币就能在台兑换,不过,要等立法院三读修法完成,恐怕旷日费时。

不过,财金官员透露,如果只要开放中国观光客在台定点兑换人民币的话,不见得两岸要签订清算协定。

官员说,因为人民币只是进出台湾,可以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项“主管机关于必要时,得订定办法,许可大陆地区发行之币券,进出入台湾地区”,只要相关主管机关央行、财政部等,报行政院核定,执行的银行找到第三地银行可以兑换人民币,应该就能开放本岛部分定点给中国观光客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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