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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个资法 台法务部:扩大适用并加重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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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舜薇台北十日电)最近包括东森购物台、博客来网路书店等国内知名购物频道或网路购物相继出现消费者个人资料被泄漏、接到诈骗集团电话的案例。对此,法务部今天表示,将会推动修正“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让适法范围推及所有行业,并加重刑度,取消告诉乃论。

法务部法律事务司专门委员刘佐国上午表示,法务部在1995年就完成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但碍于当时背景无法推行,2005年完成修正草案后,立法院方面就一直延宕,未完成立法。

他指出,个资法草案第十二条明文规定,业者在搜集消费者个资前,有责任告知消费者目的和用途,让消费者有时间进行防范措施。业者既然要搜集消费者个资,就应该尽到保护消费者的责任,如果个资外泄,消费者就可以根据个资法提出损害赔偿。

刘佐国说,个资法原本只适用于八大行业或者少数指定团体,像东森、博客来等购物台和网购就无法适用,因此希望未来新法能够推及所有行业,并加重刑度,取消告诉乃论,改为非告诉乃论,即不需要等到当事人检举,就可由检警直接主动侦办。

他表示,法务部陆续接到民众申诉,指称在东森购物台购物,结果货品还没有收到,就先接到诈骗集团打来的电话,还有一位民众从九月到十一月份共买了五次,每进行一次购物就接到一次诈骗电话,“百发百中”,虽没有遭受金额损失,但心里感觉不好。

刘佐国指出,法务部也有内部人员在东森购物后,遭到诈骗集团电话的案例,呼吁业者重视个资保护,对企业形象才有帮助,而法务部方面也会积极向立法院游说,盼早日通过修正草案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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