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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署:药袋标示主要副作用偏低 有改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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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二日电)行政院卫生署今天公布“全国处方药品包装容器(药袋)标示现况、品质及民众满意度调查”报告,在公告十三项药袋应显示项目中,标示合格率达八成六;但“主要副作用”等三项建议标示项目,标示合格率不到四成,有极大改善空间。

“全国处方药品包装容器(药袋)标示现况、品质 及民众满意度调查”是卫生署在九十五年度委托中华民国药品行销暨管理协会办理的三年连续性计划,主要是 针对台湾地区十五岁以上,在调查执行期间二个星期内 ,曾到医院、诊所看诊,且保留药袋的民众为抽样母体 进行电话访问调查,盼透过量化、质化研究了解药袋标 示推动成效。

调查发现,七成八的受访民众对药袋标示满意,八 成四的民众认为药袋内容对用药有帮助。 受访民众认为最重要的药袋标示内容项目,前五项分别为“用法”、“用量”、“主要副作用”、“主要适应症”及“注意事项及其他用药指示”;最需要改进项目为“主要副作用”、“注意事项或其他用药指示”、“主要适应症”、“药品商品名”及“用法”;有八成五的医师会主动提供用药资讯给受访民众,只有一成五不会主动提供。

值得注意的是,在药袋现况调查部分,十三项应标 示项目合格率以医院最高,达到九成以上,其次为诊所、药局,整体合格率仍达到八成六;但在三项建议项目部分,医院的合格率只有六成左右,药局约三到四成,诊所低于三成,整体合格率仅三成九,仍有极大改善空间。

卫生署明订药品容器包装上必须标示的十三个项目 ,包括病患姓名、性别、药品商品名、药品单位含量与数量、用法与用量、调剂地点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调剂者姓名、调剂日期与警语;三项建议标示项目为主要适应症、主要副作用及其他用药指示,如服用抗组织胺药物不适合开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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