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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会吁选立案老人福利机构 服务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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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二十一日电)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消保官吴政学今天表示,有鉴于台湾老年人口已200多万人,近期抽查全台163家老人福利机构发现,仍有未立案及护理人员挂人头等6类问题存在,呼吁消费者选择立案机构,服务较有保障。

吴政学说,统计显示,至2007年3月底,台湾65 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29万8000余人,占总人口数10.05% ;失能老人占老人人口数9.7%,推估约22万2000余人。

基于社会人口老化,应运而生的相关需求,消保会共查核163家老人福利机构;其中台北市、高雄市各10家、台北县13家、桃园县17家、新竹县5家、台南县9家、澎湖县、金门县、连江县各1家、其他16县市各6家。

结果显示,有11家老人福利机构未立案;含台北市1家、台北县2家(1家已补立案)、宜兰县5家、苗栗县1家、嘉义县1家、屏东县1家及台东县1家。

其次,有30家老人福利机构护理人员不合格;依设立标准规定,机构应随时保持至少1位护理人员值班,但是仍有部分机构护理人员人数不足、或无、或不在班、或有挂人头问题存在。

第三,有20家老人福利机构的法人基金或营运保证金不合格。

第四,环境设施存有疑虑。例如无障碍环境设施不足(扶手及门槛)10家,寝室及浴厕未设有紧急呼叫设备、紧急按钮或故障有24家等,对老人影响甚大。

第五,建管方面有4家的疏散路线或紧急出口不合格;2家安全门、楼梯通道阻塞;消防方面:7家未申报消防检修或公安检查签证,9家未定期防灾演练。

第六,生活专业服务及权益保障方面,出现的问题计有13家没有每天定时做翻身服务、定期身体清洁服务及晨间护理记录,9家无入院及安养护作业流程等。

吴政学表示,除了加强督导地方政府改善上述问题,仍呼吁消费者优先选择有立案的老人福利机构,决定前也要实地访视,并要订定合理的安养契约,之后也要时常探视,才能确保老人家受到合格照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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