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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劳健保费 北市府又25案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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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林恕晖/台北报导〕北市府劳保、健保费补助款争议官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近加快审理速度,昨一口气宣判二十一件健保费、四件劳保费补助款案,都采“投保单位说”认定标准,驳回北市府主张的“设籍说”,二十五案全部判决北市府败诉,须缴纳中央健保局金额达一百四十一亿多元。

此案仍可上诉,但不具名的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透露,最高行政法院庭长、法官联席会议今年5月23日已决议采“投保单位说”,将成为处理此类案件的共识,北市府即使上诉,翻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北市府主张设籍说 将逐一上诉

台北市劳工局长苏盈贵表示,对于所有的劳健保费诉讼案,市府都会逐一上诉或要求再审,但北市府也会遵守与中央协议,每年编列一百二十二亿元摊还欠款,也希望中央解除对北市府公有地的查封,以利建设推动。

至今,北市府已判赔须补缴两百一十八亿元劳、健保补助款给健保局确定,另加上昨日二十五案在内的三十件劳、健保案,近一百七十亿元已遭一审判决败诉,均可上诉最高行政法院;据悉,北市府尚有二十多案,估计逾百亿元仍在行政法院审理中。

北市府主张,依大法官会议释字第五五零号解释意旨,及地方制度法、全民健康保险法、劳工保险法等规定,由市府负担劳保补助款的对象,应仅限于设籍北市的居民,否则将排挤市府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和公共建设支出,影响设籍北市居民的权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地方政府从辖区内的公司征税,并从中央政府分配到统筹税款,如果不为这些公司的劳工与眷属分担保险费,权利义务将失衡,中央健保局、劳保局以“投保单位”为计算方式合法,并无逾权或滥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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