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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官吃10案 法院纠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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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谢介裕/南投报导〕南投地方法院有一名书记官被检举“吃案”,法院调查发现,该书记官约近10件民事“补”字案,未通知当事人补缴裁判费,且直接将案件归档结案,对当事人权益影响甚钜。

法院除了依公务员惩戒法移送公惩会处理以外,另涉及公文书登载不实部分,也主动移送南投地检署侦办。

依民事诉讼法规定,声请人提出民事起诉状后,法院须依诉讼标的金额收取裁判费,10万元以下,每一件为1000元;逾10万元至100万元,每万元收100元;逾100万元至1千万元,每万元收90元,裁判费计算标准依金额愈多递减,逾10亿元以上,每万元收60元。

民众提出民事起诉状后,法官会先就其所提诉请标的计算须缴交的裁判费,以公文另行通知缴费,即是所谓的“补”字案。

当事人苦等投诉 才揭露

惟据调查,该负责民事案件的书记官,接获法官裁示其通知当事人补缴裁判费时,该书记官并未通知,而是直接将案件归档结案,以致未能完成诉讼程序,当事人苦等多时,未接到法院传唤通知,今年3月才透过民众意见箱机制投诉,该书记官涉及“吃案”一事才被揭露。

法院说,该书记官涉及“吃案”的案件约近10件,多半为50万元以下的财务纠纷案,且集中在94年间,虽然当事人声称,是工作太过繁重疏忽,惟因已严重影响当事人权益及公务员服务相关法令,法院仍移送法办。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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