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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防治 台卫生局吁落实疑似即通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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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美瑜台北十九日电)台湾行政院卫生署疾病管制局去年执行结核病十年减半全民动员计划,盼达成结核病十年减半的目标。不过,台北市卫生局疾病管制处今天表示,许多医护人员多在病患确诊后才通报,错失及早用药的时机,医疗院所应确实执行“疑似即通报、疑似即管理”,违法者将被依传染病防治法开罚。

疾管处长颜慕庸表示,肺结核病在台湾颇为盛行,卫生署去年提出十年减半计划,盼及时启动防疫工作,防治结核病。

颜慕庸指出,医护人员是照护病人的第一线,虽然目前尚未发现医护人员因照顾结核病患而感染的案例,不过,有些医师仍停留在“等待检验报告确定之后,才向主管机关通报”的认知,更多尚未用药的疑似个案,因缺乏防疫人员的督促,错失及早诊断的时机。

他说,“疑似即通报、疑似即管理”是结核病防治中非常重要的原则。依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感染传染病病原体者及疑似感染传染病的病人,都视同传染病病人,医师或法医师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应视实际情况采行必要的感染控制措施,并报告主管机关,违者将依法处新台币九万元以上四十五万元以下罚缓。

颜慕庸表示,民众若久咳超过三个星期即应就医,若感染结核病,只要在六个月内配合医师治疗长期服药,都有治愈的机会,勿在一、二个月病情好转就疏忽停药,以免产生抗药性,或因免疫力下降而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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