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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原则确立 券商:食品百货家电等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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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邱国强台北18日电)行政院今天确立消费券每人发放新台币3600元等原则。券商认为,此举对人口较多的家户较有利,单身者则略显不足,而食品、百货、家电等类股是较能受惠的族群。

行政院长刘兆玄今天召开记者会,宣布消费券发放原则,以个人为对象,每人额度3600元,且不设排富机制,并采券不采卡,使用时不找零,使用期限至明年底;刘兆玄并表示,发放消费券总预算约为829亿元,将编列特别预算支应,预计可将明年经济成长率提升0.64%。

券商多认为,若要刺激善于储蓄的台湾人消费,发放消费券是正确的方式,因为台湾欠缺的并非资金,而是购买力,对活络市场资金流通有正面帮助;至于不排富、且以“人”而非以“户”为发放对象,除可真正发挥消费券的功能外,更可避免民众钻法律漏洞,造成认定困难及发放不公。

金鼎证券指出,每人3600元的额度,对单身族群似乎略显不足,可能只会购买日用品及中低价电子产品、化妆品等,但对育有子女的小家庭及子女尚未出外谋生的中大型家庭则较有利,可购买的商品将可扩及到中价位电脑、手机、电视、服饰;因此各产业受益的程度不一,综效尚待观察。

大昌证券表示,政府预计动支预算829亿元推出消费券,可激发的消费规模保守估计在1600亿元以上,对提升经济成长应有帮助,至少可让成长数字“好看一些”;至于受惠族群,食品、百货、家电等类股值得注意,若发放额度能更高一些,手机、电脑等股也是可受惠的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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