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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委会呼吁朝野 劳保年金制度尽速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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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顾恒湛台北八日电)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今天表示,台湾逐渐进入高龄化及少子女化社会,如何让劳工安享老年生活,已成为当前最重要问题。劳保年金制度相较于现行劳保一次给付或国民年金,更能提供完善的经济生活保障,呼吁立法院这会期能完成劳保年金制度立法,别让劳工做了错误的选择。

劳委会指出,劳工保险开办至今已近六十年,已迈入成熟期,近年来保险给付金额呈大幅成长趋势,尤以老年给付最多。依精算结果,现行一次给付所需费率已达百分之十一点二三。

不过,保险费率长期以法定下限百分之五点五计收,已不足反应近六年实际给付平均折合费率百分之六点二七,以致连续六年发生收支逆差情形,而存在劳保基金长期准备不足问题。

另外,国民年金法规定,未满六十五岁国民在国民年金开办前(十月一日)已领取劳保老年一次给付者,应参加国民年金保险,无论加保期间长短,年满六十五岁即可享有老年年金基本保障新台币三千元,因此,劳保年金未完成立法前,请领老年给付者逐渐增多,恐将引发劳保基金不足支应给付需求。

劳委会表示,如果因劳保年金延迟没有完成立法,导致劳工为享有年金保障,而引发异常提前请领劳保老年给付情形,非劳保基金所能承受,也非劳委会所乐见。

劳委会呼吁朝野各界,为确保劳工权益,应于在立法院本会期完成劳保年金制度立法,别让劳工做了错误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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