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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废家电 业者倡逆向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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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珮华/台北报导〕废家电回收率不佳,一年征收的废家电处理费达十亿元,回收处理量却连一半都不到,家电业者痛批环保署在废家电回收政策上“球员兼裁判”、“收了钱却不环保”,将在今日召开公听会,吁政府支持废家电逆向回收,落实就源管理机制。

四合一 回收率四成不到

台北市电器公会废家电委员会主席陈学诚表示,环保署自一九九七年实施四合一回收机制以来,至今超过十年,结果家电四机回收率平均仅四成不到,其中洗衣机、电冰箱、冷暖气机回收率各约三十一.一%、三十三.一%、三十七.七%,与欧盟、日本等环保先进国家,回收率高达五十五%到七十五%相比,实施成效不彰。

陈学诚进一步说,未进入合法回收体系的废家电,每年估计达二百四十万至二百六十万台,成为“黑心家电”,或遭任意拆解,将具有价值的原物料取走变卖,留下污染环境的冷媒、氟氯碳化物、萤光粉,将造成臭氧层破裂,饮水、土壤污染,受害的将是全民。

民众购买电视机、洗衣机、冷暖气机、电冰箱等四类家电,在厂商制造、进口时,即被征收回收处理费,费用从每台一百二十五元到六百零六元不等,用于补贴回收处理者的款项,而这项费用一般均转嫁给消费者。

陈学诚表示,近年铜、铁、铝等原物料大涨,废家电残值往往高于补贴金额,“若能妥善处理、变现,不仅可落实环保,说不定根本不用征收回收处理费,也能减轻民众购买新电器的负担。”

以邻国日本为例,日本家电回收的费用是直接由民众负担,在原物料价格上涨之际,近期包括松下、大金、夏普、新力等八家日本家电业者,调降家电回收费最高达一○五○日圆,反观国内废家电处理费却完全没有反映原物料上涨的好处。

陈学诚批评,废电器与其他废纸、废容器不同,一般来说消费者在购买新家电时,会一并请电器业者将旧机带走,正可借此落实逆向回收制。

环保署:四合一不能废

〔记者田瑞华/台北报导〕环保署资源回收基管会昨天表示,国内目前存在多种回收管道,不限于交给电器贩卖业者回收。台北市电器公会如果想建立逆向回收管道与体系,政府乐观其成,但不可因此完全排除其他管道回收废家电。

基管会指出,现行“四合一”回收机制包括民众、清洁队、贩卖业者,以及接受基管会补贴与管理的回收处理业者等四个环节。

民众若有废家电需要清理,可自行选择交给清洁队清运、卖给在大街小巷穿梭的个体回收业者,或直接卖给废家电中盘回收商,也可以在买新家电时,一并请家电贩卖业者清运。经由这四个管道,都会再转卖到废家电中盘回收商,然后再进入处理厂进行拆解和再利用处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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