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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严禁跨党辅选 情节重大撤销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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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14日电)国民党通过年底县市长选举党员行为规范,严格禁止跨党违纪站台辅选、助选,情节重大者,撤销党籍处分。不过,国民党澄清,考纪会每次选举都会要求,绝非是“郑永金条款”。

国民党下午召开中常会,会后,国民党文传会主委李建荣转述指出,会中通过由考纪会提出的“中国国民党98年县市长、县市议员暨乡镇长选举党员行为规范”。

规范中要求党员应全力协助国民党提名或核准的参选同志,或者国民党核定支持的非国民党籍候选人。

规范中,严格禁止党员为其他候选人辅选,也不得具名担任该候选人竞选组织的任何职务,或者参加各种站台造势助选活动。

对于违反党纪,如违纪登记参选,严重者,撤销党籍处分;党员违纪助选者,也依情节轻重处分,而助选情节重大,对国民党选情影响严重者,将撤销党籍处分。

此外,考纪会也将要求各级党部发现有违纪行为者,应搜集事证,依党纪处理程序议定处分,陈报中央核定。

由于新竹县长郑永金支持非国民党提名的新竹县议长张碧琴,因此国民党考纪会的这项规范,被外界认为是针对郑永金而来,因此被称为“郑永金条款”。

不过,李建荣特别澄清指出,考纪会在每一次的选举,都会有这样的规范,绝非针对郑永金;这些规范,考纪会将要求各县市党部作为辅选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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