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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身美容强迫推销 消费者七天内可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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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4日讯】(据中广新闻记者李书璇报导)许多民众都有在路上被不知名人士搭讪,强迫被推销美容产品的经验,台北县表示,最近接到许多申诉,都是消费者被诱使购买昂贵的美容课程或产品,消保官表示,如果没有先向消费者告知产品拆封后不得退货的规定,业者就不可以已经拆封的理由强迫消费者购买,同时像这样的访问买卖,消费者都可以在7天内要求无条件退款;也提醒消费者尽量减少这样的预刷消费,以避免事后后悔。

台北县政府法制局消保官表示,近来受理民众多起瘦身美容消费争议申诉案件,发现部分业者采用的手法是先以体验价免费优惠以及问卷调查方式,然后再不断推销要民众以刷卡或分期方式购买另一套美容课程或产品,价格从2万多块到数十万都有;另外一种方式则是新的推销手法,请来两人一组佯装成情侣、夫妻或兄妹档,到路上或是药妆店等去找寻目标,然后对目标自称使用效果良好,然后再诱使消费者购买产品,更恶劣的美容业者,还会以产品盒子必须回收,或是以分装来让消费者方便携带等为理由,擅自把产品拆封,之后再坚持商品已经拆封,不得退货,要求消费者一定得买。

台北县政府法制局消保官杨舜惠表示,依照消保法规定,这种以体验价推销,或是拦路访问等推销方式,都属于“邮购买卖或访问买卖”,消费者在收到所买的商品后7天内,可以将商品退回,不需要说明理由,也不需要负担任何费用或价款。消保官也提醒消费者,购买美容课程时若是业者要求填写问券,一定要留份存底,不要当场签约,可将契约带回与家人讨论,有7天的契约审阅权,产品部分也要坚持业者不可自行拆封,也要业者注明赠品价格,如退货不可扣款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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