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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行网售煎药 最高罚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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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相美/台北报导〕网路不可卖药,中药行煎好的药也禁卖。台北市卫生局首度查获部落格张贴代客煎药如八珍汤、十全大补汤的讯息,追查是台北县的一家中药行贩售药材、代客煎药,卫生局认定中药行违规于网路卖药,依法可处三至十五万元罚款。

部落格贴文 违网路禁卖药规定

台北市卫生局药物食品管理处副处长邱怡玲昨天解释,许多中药行代客煎药,若药材由顾客自行提供,中药行仅于网路张贴协助煎药的讯息,较难认定是中药行违规卖药。不过,此案是中药行于部落格张贴代客煎药讯息,药材也是中药行贩售,明显属于网路卖药。

邱怡玲表示,网路平台不得贩售医疗器材及药品,近来有卖家逃避稽查,常于拍卖平台、部落格、讨论区留言,提供“代买或团购”服务,有意者私下以E-mail、MSN或电话连络;或直接留悄悄话,只有版主看到贩售资讯;有些注明不提供产品买卖服务,但留下产品购买方式的连结网址,若网页非中文,还详细教导民众购买步骤。

邱怡玲强调,网路是虚拟环境,尚不能申请为药商,违者为无照药商,依违反药事法廿七条,处三至十五万元罚款。另可能触犯药事法六十五条,非药商不得为药物广告,可处廿万至五百万元罚款;贩售药品及医疗器材未经卫生署核准,可能面对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

邱怡玲提醒,不得于网路贩售的医疗器材包括验孕试纸、体脂计、假牙清洁锭、医用口罩、外用口罩、涂药或为病患采样的棉花棒、助听器、OK绷、弹性绷带、医疗用束带、医用鞋垫、医用辅助袜、液体给药器、医用紫外线空气净化器、医用紫外线水净化器、保险套、卫生棉条、隐形眼镜、酒精棉片、冷热敷包、液态绷及月事杯。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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