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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文堂:坚持爱片参展 捍卫创作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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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蓝祖蔚/专访) 描写维吾尔异议份子热比娅生平的纪录片《爱的十个条件》,究竟能不能在高雄电影节顺利上映?过去十天来,在台湾掀起了满天风雨,既检视了政治人物和艺术创作者捍卫言论自由的勇气,同时也检验了台湾民主化的实质内涵。

“其实《爱的十个条件》只是一部平铺直叙的温馨电影,看完之后也只会让人淡淡回想,不会激情反应。”一度想要请辞抗争的高雄电影节主席郑文堂导演回首这段时日的抗争,语重心长地说:“绝对不能让政治操控了文化,否则,创作者害怕得罪强权,我们会因此失去创作自由的权利与胆识。”

问:过去这一个星期来,你怎么熬过《爱的十个条件》引爆的争议?

答:《爱的十个条件》究竟能否顺利在高雄电影节映演?让我陷入了一种焦虑和抗议的心情状态中,我一直问自己:身为一位创作人,究竟该如何来面对这种言论自由遭受干预的问题,心中就一直浮想起法国导演高达的身影。

问:你指的是一九六八年,法国警方强势镇压学生运动,高达谴责电影人不够团结一致,没有在作品中反映出工人和学生的遭遇,于是高达和另一位导演楚浮共同发动抗争,要求参展影片和影人退出法国坎城影展的往事吗?

答:是的,那种悲愤心情非常近似。高达冲上舞台,拆下影展海报,宣布坎城影展已经结束的往事,是一种革命家的行动情怀,一直是我尊敬与向往的,虽然高雄只是小影展,不能与坎城相比,但是心情近似。如果《爱》片真的被迫撤展,等于是过去二十年为台湾民主的奋斗,前功尽弃了,我再也没资格做一位本着良心说真话的电影人了。

问:《爱》片倘若真的遭到撤展,你会怎么做?

答:电影不演,我就走人。

问:你就请辞主席吗?

答:是的!因为整件事太荒谬了,遇上政治干预就撤展,损害的不只是电影,所有的人都会遇上,即便只是一部短片,一旦完成,而且已经受邀,就应该获得尊重,到任何地方都要获得公平的对待,政治上或许被认为幼稚,却是文化上该有的基本态度。我可以体谅市府所承受的强大压力,但绝不能因为压力太大,就放弃最基本的价值信念与坚持。

问:你能不能更精准一点地说明这个信念?

答:简单来说就是我们会因此失去创作自由的权利。《爱的十个条件》只是一位纪录片工作者花了七年时间去记录一位争议人物的传记片,表面上,它只是政治力介入后的撤展决定而已,实质的影响却是再也没有任何人敢去挑战禁忌,创作者如果担心自己会不受某些政治团体青睐,就自我设限,不敢再去碰触想做该做的题材,以后有谁敢去走危险的路?就像在禁忌的年代,谁敢去拍美丽岛事件或雷震事件?现实是残酷的,一旦现实逼得创作者变得务实,从一开始就选择妥协,不敢、不愿意去碰该做的事了,我们剩下的会是什么?

问:当初怎么选中《爱的十个条件》这部作品?

答:我做了五年高雄电影节主席,只想在南台湾培养更多观影人口,带出更多影迷。电影节要办得成功,前提是电影要好看,要有独特性,有限经费中找出高雄或世界首映的作品。

选片人当初选中《爱》片时,只知热比娅是一位不受中共欢迎的维吾尔人,电影记录她从一位平民发迹致富,最后再支持维吾尔人对抗中共的历程,内容相当符合规划中的“人民的力量”单元,于是就去电邀请,制片和导演也都欣然首肯映演,那时我们就确定《爱》片会是电影节中一部亚洲首映的作品,也是台湾人只有在高雄才看得到的电影。

当时墨尔本事件都还没有发生,根本没有政治上的任何联想。

问:所以不是你去挑战政治,而是政治找上了你?

答:以前我虽然拍过不少社会议题的纪录片,但近年来只潜心创作,既不关心政治变化,连电视新闻都懒得看,只能说我距离政治太遥远了,即使墨尔本事件发生之后,我也不曾想过如果高雄电影节映演了《爱》片,会不会引发什么政治效应?市府怪我敏感度不够,但是《爱》片既无色情,亦没有鼓吹暴力,或教别人去做炸弹,纯粹就是一部纪录片,多年来,高雄电影节一直独立运作,我要负责的是电影够不够格、好不好看而已。

事实上,今年七十九部参展作品中,《爱》片并不是焦点作品,导演名气不大,论主题激昂性,来自缅甸的《缅甸起义:看不到的真相》,以及古巴革命英雄切.格拉瓦的传记作品《切:28岁的革命》都更强,都激情。

问:你怎么看高雄观光业者的心声和市府在这次事件中的态度?

答:我一直努力想要保住影片,又能兼顾市府的立场。电影人的声音希望被大家听见,观光业者的声音也同样该被听见,而且得到回应与尊重,能够两全其美最好,于是才建议先公开放映一场,让大家都明白这是怎样一部作品,不再好奇,不再争执,压力和新闻热度都纾解过后,留下最后三场,低调地在电影节中顺利放映就好。

但是后来高雄市府提前映演,不在电影节放映的做法,却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挫败感,主要是因为一旦文化的坚持没有守住,就很惨,不是电影节的面子问题,而是文化创作的大价值观会被扭曲,以后再没有人抗争,敢去与当权者或庞大势力对抗,只会挑拣最符合当权者利益的方式去做,那多可怕。

问:你在幕后做了什么努力?如何说服高雄市府?

答:我从一开始就坚持从创作者的观点来看待,拒绝做激情抗争,即使所有的记者都在找我,我拒绝在媒体逼问下做出摊牌式的选择,如果我也去举牌或拉布条抗议,顶多换来两则新闻的版面,却陷进了台湾长期以来的政治抗争文化模式,于事无补。

我选择了向朋友求援,因为整件事涉及的就是言论自由与创作自由,作品一旦发表了,外人怎么变动都不对,就像你不能硬行把别人漆成红色的艺术品改漆其他颜色,或是删除别人已发表的文章,那是创作人权的普世价值。

问:澳洲人的坚持是否也给了你一点帮助?

答:《爱》片的摄制团队很温和,很能体谅我们承受的压力,还一再安慰我们不要因此受伤,但是他们理念很清楚,政党想要插花,想要“遍地开花”,在全台各地映演,他们也不反对,但很坚持一定要先回到电影节映演,因为《爱的十个条件》能在台湾被人看见,主要就是高雄电影节的邀请,可以加映,可以遍地开花,前提是回到电影节,一切好谈。他们的坚持既有趣又有用,他们如果放弃,我也没辙了。

问:这次事件有没有激化你的创作欲望?

答:我已开始在拍一部有关电影节的纪录片,我想探索的是文化界和电影界在过去十天内究竟用什么态度看待这次事件?有没有想过要做什么?我想知道为什么这次只有《火线任务─台湾政治犯救援录》导演陈丽贵和《我的人权之旅》导演陈育青主动宣布将影片撤出高雄电影节,以表达他们对政治干预了影展独立自主性的愤怒?

我不是要批判,而是探索为什么会如此?大家又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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