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著作权“中国第一案” 一作者状告数十网站

标签:

【大纪元2月22日讯】 舜网2月21日消息: 37岁的济南人杨建打响国内“网络著作维权”第一炮。他准备把北青、搜狐、雅虎、央视国际、东方网、南方网、FM365、e龙、网大、找到啦等我国最具影响力的数十家网站全部推上法庭被告席,起诉案由为“著作权侵权”。现在,他已委托北京昌明律师事务所将《民事起诉状》递交给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本周内法院将正式受理该案。

  据悉,这是自2000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的网络著作维权第一案。这也是迄今为止国内最大的网络侵权案。

  昨天上午,刚刚从北京返回济南的杨建介绍,上述网站未经他本人允许,擅自转载他以笔名“海杨”在网易新闻频道发表的文章,且不支付报酬。“作为作者,我认为我的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不法侵害。”

  2000年11月30日,杨建以笔名“海杨”就“毛宁被刺案”作《演艺圈同性恋知多少》一文,并于次日早晨通过电邮发至网易(www.163.com)。 网易新闻频道“第三只眼”专栏予以全文刊发,并随后附同另外三篇文章寄来稿费478元整。

  该文发表后,立即被北京青年报国际传播技术有限公司(网址:www.ynet.com.cn)转载。此后的10多天里,搜狐、央视国际、东方网、南方网、FM365、e龙、网大等国内不少于40家大型网站转载。这些网站均没署杨建的笔名———海杨,且未支付稿酬。

  1月14日,杨建赴京就此事与北京昌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并于近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除要求被告方刊登公正声明、重新署名、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外,杨建还要求每个侵权被告赔偿他个人500元整。据了解,这是网络著作权维权适用法律中的最低赔偿标准。杨称,庭审时,他有可能要求追加赔偿金额。

  在北京律师的协助下,杨建已于1月20日请北京市朝阳区公证处对侵权网页打印、并盖章公证。据了解,由于“侵权行为地不同”等条件的制约,杨建首先起诉的是北京青年报国际传播技术有限公司(网址:www.ynet.com.cn)和北京搜狐在线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www.sohu.com∕www. chinaren.com)。如果胜诉,杨建准备再起诉北京剩下的12家网站及国内其他大网站。


    相关文章
    

  • 免费下载MP3没戏了 (2/21/2001)    
  • ETS扬言停办中国TOEFL和GRE考试 (2/14/2001)    
  • 美上诉法院:音乐网站Napster侵权但暂时无须关闭 (2/13/2001)    
  • 重视保护知识产权 约旦国王获奖 (2/7/2001)    
  • 著作权法将作重大修改 (2/5/2001)    
  • 网路音乐被随意下载,业者大伤脑筋 (2/1/2001)    
  • 国家邮政局侵权案一审败诉 女教授获赔19万元 (1/21/2001)    
  • 陈佩斯、朱时茂在沪状告三家音像商侵权 (1/2/2001)    
  • 网上转载要小心 侵权罚款五十万 (12/21/2000)    
  • 北京法院判决 个人网站侵权也应承担法律责任 (11/28/2000)
  • 相关新闻
    陈佩斯、朱时茂在沪状告三家音像商侵权
    国家邮政局侵权案一审败诉 女教授获赔19万元
    网路音乐被随意下载,业者大伤脑筋
    著作权法将作重大修改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