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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花公帑降電磁波 立委要求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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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于倩台灣綜合報導)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15日表示,行政院內施工要求電磁波降到5毫高斯以下,但台電對高壓電塔附近的居民說,電磁波在833.3毫高斯以下是安全的,她要求電磁波防範管制應比照行政院,降到5毫高斯以下。

台中縣霧峰鄉甲寅村反高壓電塔自救會會長顏秀蘭表示,她是921地震災民,好不容易咬牙籌錢貸款重建,但是台電卻架設超高壓電纜線橫越他們的房舍,造成房舍內有3至95毫高斯不等的電磁波,她自己屬於敏感體質,常會頭痛、耳朵刺痛,就連睡覺也要訂製金屬箱來罩住頭。

立委黃淑英質疑,台電對高壓電塔附近的居民說,電磁波在833.3毫高斯以下是安全的,但行政院內因有高壓變電箱,電磁波約為10.22毫高斯,因此發包電磁波遮蔽防護工程,要求施工後電磁波應降至5毫高斯以下,工程完成後,電磁波也已降至1.26毫高斯。

黃淑英要求台電對民眾的電磁波防範管制比照行政院,降到5毫高斯以下。

顏秀蘭要求,台電應該比照行政院的規格,在甲寅村設置改善相關設施,並遷移高壓電塔及高壓電纜線、遠離住宅,並對罹病民眾提供配套醫療措施,不能只照顧高官免受電磁波之害,而無視百姓之苦。

台灣電磁波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表示,歐美國家一般住宅的電磁波質都在1毫高斯以下,政府說833.3毫高斯是安全的,行政院卻要降到5毫高斯以下,全台灣都應該要比照辦理。

台電發言人杜悅元表示,台電的電磁波安全建議值為833.3毫高斯,為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所制訂,包含德國、法國、日本、韓國及瑞典等多數國家都使用此建議值。

她強調,世界衛生組織2007年的極低頻電磁波評估也公布,研究結果尚不足以調降833.3毫高斯安全建議值,此標準已足以提供保護,但學校或幼稚園等場所若要採行更嚴格的標準,也是可行。

她重申,其實一般家庭環境所用家電的電磁波合計約數10毫高斯,若要降到5或1毫高斯以下,人類可能要回到不用電的環境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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