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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花公帑降电磁波 立委要求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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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于倩台湾综合报导)民进党籍立委黄淑英15日表示,行政院内施工要求电磁波降到5毫高斯以下,但台电对高压电塔附近的居民说,电磁波在833.3毫高斯以下是安全的,她要求电磁波防范管制应比照行政院,降到5毫高斯以下。

台中县雾峰乡甲寅村反高压电塔自救会会长颜秀兰表示,她是921地震灾民,好不容易咬牙筹钱贷款重建,但是台电却架设超高压电缆线横越他们的房舍,造成房舍内有3至95毫高斯不等的电磁波,她自己属于敏感体质,常会头痛、耳朵刺痛,就连睡觉也要订制金属箱来罩住头。

立委黄淑英质疑,台电对高压电塔附近的居民说,电磁波在833.3毫高斯以下是安全的,但行政院内因有高压变电箱,电磁波约为10.22毫高斯,因此发包电磁波遮蔽防护工程,要求施工后电磁波应降至5毫高斯以下,工程完成后,电磁波也已降至1.26毫高斯。

黄淑英要求台电对民众的电磁波防范管制比照行政院,降到5毫高斯以下。

颜秀兰要求,台电应该比照行政院的规格,在甲寅村设置改善相关设施,并迁移高压电塔及高压电缆线、远离住宅,并对罹病民众提供配套医疗措施,不能只照顾高官免受电磁波之害,而无视百姓之苦。

台湾电磁波辐射公害防治协会理事长陈椒华表示,欧美国家一般住宅的电磁波质都在1毫高斯以下,政府说833.3毫高斯是安全的,行政院却要降到5毫高斯以下,全台湾都应该要比照办理。

台电发言人杜悦元表示,台电的电磁波安全建议值为833.3毫高斯,为国际非游离辐射防护委员会所制订,包含德国、法国、日本、韩国及瑞典等多数国家都使用此建议值。

她强调,世界卫生组织2007年的极低频电磁波评估也公布,研究结果尚不足以调降833.3毫高斯安全建议值,此标准已足以提供保护,但学校或幼稚园等场所若要采行更严格的标准,也是可行。

她重申,其实一般家庭环境所用家电的电磁波合计约数10毫高斯,若要降到5或1毫高斯以下,人类可能要回到不用电的环境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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