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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性侵當事人 前檢察官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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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6日電)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被控性侵承辦案件當事人,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更一審宣判,判處7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吳傑人被控於民國95年承辦1起性交易案時,覬覦涉案應召女的姿色,利用對方瞞著家人賣淫而怕被家人知道的顧慮,藉故邀對方討論案情,要求發生性關係做為交換條件,且事後不斷電話騷擾對方,被對方檢舉。

高雄地方法院依貪污、強制猥褻等罪嫌判處8年6個月徒刑;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年 3月改判7年6個月徒刑。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由審判長莊崑山召開更審庭,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等,判處7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

吳傑人為司法官訓練所28期,被控性侵所承辦案件的女子,監察院在民國 98年2月20日以吳傑人嚴重踐踏司法官箴,違法事證明確,依法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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