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新规定:领青年津贴者可享550元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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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2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俐澳洲编译报导)在上个月高等法院做出允许领取青年津贴的学生从其收入中扣税的这一里程碑的判定后,近日澳税务局表示,在2007年至2010年间领取青年津贴的全职学生现在可以申报税务抵扣。

据澳洲广播公司报导,一名领取青年津贴并兼职代课的学生曾被拒绝申报课本及学生材料等作为税务抵扣。税务局认为青年津贴不应该看作是赚取的收入,但高院并不赞同。

为此,税务局做出了新的规定。新规定意味着如果学生缴过税,并将青年津贴作为收入做了申报,但没有申报过学习费用抵扣,可以申请550元的税务抵扣。

税务局女发言人杨(Megan Yong)表示,550元是用来抵扣包括书本费、文具和电脑费用等花费。“我们是根据大学提供的学生平均花费,决定这一金额的。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合理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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