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议员倡重犯醉驾司机终身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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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2月06日讯】(大纪元纪者郑丽驹香港报道)酒后驾驶个案今年有增加趋势,立法会星期三将辩论加重酒后驾驶及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刑罚的修例草案。立法会议员郑家富将提出修正案,建议对“第3级酒后驾驶”或“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行的再犯个案,处以终身停牌刑罚,另外并建议增加若干醉驾及危驾罪行的停牌,以加强阻吓作用。

每年醉酒驾驶平均造成20多人死亡或重伤,引起市民广泛关注。根据警方数据,07年1月至今年5月间,共有3,416名司机因犯酒后驾驶罪行而被检控。自从赋权警方进行随机呼气测试的条例于2009年2月9日生效后,人数有所下降。但今年头11个月有1,036宗醉驾个案,较去年同期增加一成一。昨日亦有一名小巴司机涉嫌醉酒驾驶,超标近2倍,造成7人受伤。

酗酒司机是城市计时炸弹

郑家富指出,随机呼气测试虽某程度上令司机警惕,但严重醉酒驾驶罪行可能牵涉酗酒问题,酗酒人士可能仍然觉得饮酒没有问题,成为城市的计时炸弹。郑家富说:“我今次的修订是希望一些好严重驾驶的重犯者,应该将他的牌照终身停牌,作为一个警示,否则你试想一个超标接近第三级,即2倍或以上,我认为这些人是不适合在路面上驾驶。所以终身停牌我认为是一个合理的处理。”

今年上半年共有74名司机涉及致命交通意外而被拘捕,当中43人涉及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郑家富认为问题不能轻视,建议同样要终身停牌。“一个罔顾他人安全的司机,一次又一次令无辜的行人或路面使用者死亡,这是社会上不能接受的。”

郑家富认为终身停牌的刑罚并不为过:“这些再犯个案明显是未有吸取前次的教训,又再犯上严重醉驾及危驶罪行。尤其是重犯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行的,他们之前一次已经令到他人死亡,现在重犯又再害死人命,让他继续在公路上驾驶是不符合公众利益,只会对市民大众构成威胁,相信只有大幅增加对醉驾及危驶行为的停牌期及刑罚,才能产生有效阻吓。”

近年有多宗醉酒驾驶导个案导致严重人命伤亡:2009年1月23日,落马洲青山公路发生一宗严重交通意外,有6名乘客当场死亡,司机被验出酒精超标近6倍;同年12月24日,一名老师返校途中,被一辆跑车从后面撞至10米之外,司机被验出酒精超标近2倍。

小巴司机疑醉驾致七伤

昨日发生的一宗怀疑酒后驾驶个案,涉及一名小巴司机。他昨早8时45分左右,驾驶一辆载着6名乘客、由西贡开出的小巴,沿新蒲岗太子道东向旺角行驶,驶至景泰街对开时怀疑失控撞向路中间的铁栏,之后向右翻侧。翻侧的小巴拦住两条行车线,车头损毁严重,车轮飞脱。车祸发生时由于冲击力大,路边的防撞栏都被撞碎。

意外发生后,伤者全部自行爬出车外坐在路边等候治理,车上6名乘客与该名49岁小巴司机共7人,全部轻伤,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治理。有乘客形容,当时车速不算很快,但司机驾车时犹如“舞龙”般左摇右摆。警方指,初步见到轮胎是“光头胎”,现场没有刹车痕迹,会循驾驶态度和汽车机件方向调查意外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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