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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多一元 台低收補助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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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郭洪(複姓 )先生今年申請低收入戶,全家六口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九千八百三十元,比政府規定最低標準九千八百二十九元,多了一元,區公所複審未過打回票,讓他哀怨:「政府挑小毛病。」區公所承辦員不諱言,辦了幾十年業務首次碰上這情況,但法令白紙黑字愛莫能助。


郭洪先生一家人租屋住,日常生活空間有限,幾乎都窩在客廳內。(自由時報)

*去年低收戶 今年未過關*

郭洪先生已經失業十多年,他與妻子育有二子一女,還扶養六十七歲母親,去年大兒子當兵,不列入有工作能力人數,家庭工作能力人口數僅他與妻子二人,申請低收入戶審查第三款,今年大兒子剛退伍,又被列入有工作能力人口計算,其實兒子至今還找不到工作,但在複審案送出後,卻因多了一個人有工作能力,導致複審未過打回票。

*區公所:已採最寬鬆計算*

中區區公所黃姓承辦員無奈表示,已採最寬鬆計算,四捨五入採「自動捨去法」,該個案核計全家每月總收入五萬八千九百八十二元,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九千八百三十元,不符低收入戶資格最低門檻。

黃姓承辦員表示,低收入戶舊案申請每年依法複審,統一造冊向中央申請稅籍資料進行比對,有多少收入都很清楚,他們在第一線承受申請人的情緒壓力,可以理解但愛莫能助。

*每月少領七千兩百元*

不過讓郭洪難以理解的是,二十多年前,他曾經擁有的萬丹合作社的舊帳戶(合作社後來與銀行合併 ),戶內微額三百元股利竟也被列入收入,而該帳戶因積欠牌照稅等稅款達十多萬元,早被法院列為強制執行的扣款帳戶,「欠的都不夠繳了」,竟然還算進家庭收入。

郭洪的孩子一個唸大學、一個唸高中,若能列低收入戶,就能請領就學補助共約七千七百元,對貧困的家不無小補,少了低收入戶資格,也失去民間慈善團體的助學獎金申請機會。

*社會處將協辦其他社福*

社會處表示,依社會救助法,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依基本工資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元計算,郭洪先生與大兒子依法都要列入,雖然低收入戶申請未過,將請區公所協助從兒少補助等其他社福措施,並協助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補助三千元。

社會處也表示,以前不符最低標準的案例,最少的差十幾元,僅一元之差確實特別,但被強制控管的帳戶仍算收入所得。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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