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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產創條例下週協商 朝野意見待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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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0日電)台灣立法院長王金平22日將主持產業創新條例草案協商,國民黨團將以經濟部日前提出修法建議為主軸,民進黨團認為應重新思考草案精神。產創條例草案能否達共識,有待整合。

產創條例草案原本是為接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在民國98年12月31日落日,為提供產業創新激勵動機的重大法案;不過,因為立法院朝野黨團去年在多項法案衝突氛圍下,產創條例草案無法於上會期審議完成,朝野當時同意改列為本會期最優先法案。

總統馬英九日前宣示,產創條例草案是今年改革的「重中之重」,將影響台灣如何能打造成全球創新中心。經濟部日前也針對在野黨反彈條文提出建議,為免爭議,包括引發質疑圖利特定財團的第30條租稅優惠、第58條的工商綜合港等,可能都不會保留。

立法院每會期初進行的對行政院長施政總質詢,將於26日結束,王金平也排定22日邀請朝野黨團協商產創條例草案。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受訪時表示,日前已發出調查表徵詢黨籍立委,大致上都沒有提出其他意見,應該就是以行政院提出的修正版本與民主進步黨團協商。

不過,林益世也指出,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仍堅持第30條應提供跨國企業租稅優惠,另一名黨籍立委張嘉郡也認為應保留第58條工商綜合港條文,但黨團成員對兩人看法似乎有所保留,因此,還會再整合內部意見。

儘管經濟部提出的修法建議已排除可能引發爭議的修法方向,但民進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說,應該要重新思考產創條例草案的意義,不能口惠而實不至。

柯建銘所謂的口惠而實不至,指的是產創條例草案在人才培訓、研發等方面提供的租稅優惠,台灣未上櫃上市、沒有財報的中小企業全部無法適用。

柯建銘認為,修法應朝向輕稅簡政方向,並落實租稅公平原則,不能排除中小企業、農民團體;產業創新若無法適用中小企業與農民團體,還談什麼創新?

除了租稅減免,柯建銘表示,民進黨團也關注草案中有關產業園區土地開發,必須納入國土計畫法通盤考量,不能淪為炒作地皮的工具。

對產創條例草案這個「重中之重」的改革,能否順利在本會期完成立法,朝野黨團黨鞭都語帶保留,同聲說視朝野協商結論而定。不過,本會期正好碰上兩岸可能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朝野對此歧見頗大,相關歧異是否影響產創條例草案立法進度,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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