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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案被糾正 苗縣府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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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淑芬苗栗5 日電)監察院今天糾正苗栗縣政府處理2 件勞資爭議案,沒有積極查處,且未保障外勞人權。對此,苗栗縣政府晚間表示,已依法主動調查,並非監察院所指的怠惰未予處理及處理失當。

監察院今天指出,苗栗縣政府處理華鴻公司越南勞工的勞資爭議案與昆暘公司越勞職業傷害案,沒有積極查處外勞超時工作、工資給付不足等情況,且未保障外勞基本人權,因此,予以糾正。

對此,苗縣府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縣府於民國98年4月邀集華鴻公司勞資雙方協調,同年 9月9日並前往該公司進行勞動檢查,並非監察院所言的怠惰未處理。

苗縣府表示,昆暘公司馮姓越勞於 97年1月12日發生職業災害,縣府於同年 4月21日即進行協調,資方於同年 5月15日依法發給工資補償,也非監察院所謂的處置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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