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司机无上诉权 法官裁定修改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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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2月02日讯】 (大纪元记者邱晨温哥华报导)周三(11月30日)卑诗高级法院法官裁定,卑省打击醉酒驾车法案的部分条例有违人权宪章,需要作出相应调整。
  
原告律师在法庭上辩论说,去年9月份实施的卑省车辆驾驶禁令,由于省府无司法权制定刑事法,只有联邦政府才有此权限,因此认为此法案有违宪。
  
而且,此禁令还违反宪法赋予的人权与自由,因为此法律给予了执法警察过大的权力,可以搜查与缴获车辆,而没有给违规者上诉的权利。
  
11月30日,省高级法院作出裁决,省府法律管制血液酒精含量在0.05以上的醉酒驾车,并没有越权,因为省府有权规管司机驾照,保证高速公路安全。
  
不过,当警察拦截一车辆,通过呼吸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是否超过0.08时,警察被赋予了惩治刑事犯罪的权力,而且违规者并没有权利上诉,因此此条例违背了宪法赋予的人权。
  
法官西伽德森(Mr. Justice J.S. Sigurdson)在判决书上写道,在刑法中司机也被赋予许多的保护权,而卑诗这条最严厉打击醉驾法案,在检测司机是否违规喝酒驾车,酒精浓度超过0.08时,却剥夺了司机的这些权利。
  
法官要求双方律师商量,如何解决这些违反宪法的部分。卑诗高级法院的这一裁定不适用于其他省份。
  
上周,亚省通过了一法律,允许警察对于血液酒精浓度超过0.05的司机,立即没收其驾驶执照,而且如果违规者的酒精浓度高于0.08,警察有权吊销其驾照,直到此案件入禀法院进行审理。
  
根据卑诗去年9月份制定的打击醉酒驾车新法例,司机的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警戒范围0.05至和0.08,如被检出即面临车辆被扣押,为期三天的驾驶禁令和罚款200元的惩罚。 拒绝酒精测试或测试指标超过0.08的司机将面临90天的驾车禁令,并罚款 500元,但不会受到刑事指控。◇

责任编辑: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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