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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王永慶大房170億股票 贈王文洋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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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曉真綜合報導)台灣王永慶的子女爭產官司愈演愈烈。繼二房長子王文洋12月19日在香港提出訴訟,追討王永慶在香港的財產之後,近期傳出王文洋已將大房王月蘭名下的台塑三寶(台塑、 台化和南亞)87%的持股數轉讓給其3名子女王泉仁、王思涵、王泉利和女友呂安妮4人。根據股價計算,贈與股票的市值高達 170.1億元(新台幣,下同)。

據悉,王月蘭贈與王泉仁等人的契約書內容,是在2010年2月5日將市值約232億元的23.42萬張台塑三寶股份轉讓給王文洋3名子女和呂安妮。其中包括台塑3.8萬張、南亞10.72萬張與台化8.9萬張。

王文洋12月25日透過委任律師李文中證實:「基於王月蘭的意思代替王月蘭將名下資產贈與王思涵等4人,對於贈與總股數則不予以評論。」

法官:可全權處分 沒有違法

對此,有人提出質疑2008年6月王月蘭被診斷失智且無法自行簽名,如何「贈與」名下87%三寶持股給王思涵等4人?若王文洋以王月蘭代理人身份轉贈她名下資產給自己子女,恐有自肥之嫌,因此未以代理人身份在契約書上簽名蓋章。

針對質疑,李文中表示,王文洋於2005年取得王月蘭授權書,可全權處分(如交易、贈與)她名下資產,且王文洋與大房情同母子,身為代理人依法為大房爭取遺產並按其意思處理財產,「沒有違法」。

至於是否涉及自肥,台北地院民事庭一位法官說,王月蘭當初與王文洋簽訂授權書中,已將「民法」規定須特別授權程序的行為,包括財產買賣、贈與及所有權移轉等權限,以條列方式授權王文洋行使,「所以王文洋的確可代理王月蘭,處分她名下所有財產。」

三房對於王文洋做法感到不滿,三房委任律師宋耀明表示,代理人責任應是確保代理人利益,若代理人將受代理人資產轉讓給自己或其子女,等同侵害受代理人之權益,此有違法之嫌。針對三房李寶珠次女王瑞瑜的公司還欠王月蘭8.2億元債務,王瑞瑜表示不該把這筆錢算進去,連這也轉給王泉仁等人,簡直是連她的「養老金」都整碗捧走。

王月蘭資產轉移大事記

2005/08/02:王文洋取得王月蘭授權,可全權處分王月蘭資產。

2008/06/16:王月蘭經醫院診斷有失智症。

2008/10/15:王永慶在美國去世。

2009/06-2010/10:家族達成共識,王永慶約600億市值遺產中,夫妻差額請求權由王月蘭提出,取得約300億元,再將其150億元贈與二房楊嬌三房李寶珠各75億元,兩人表達可繼承資產直接由王月蘭贈與楊、李近40名親友。其間,王月蘭於2010年2月5日及8日將其三寶87%股權, 贈王文洋3名子女及女友呂安妮,贈與稅14.74億。

2010/11/11:王永慶遺產全數分割完畢並過戶,王月蘭完成手續,贈與稅13.05億元,其名下仍有4.75萬張台塑、11.44萬張南亞及10.28萬張台化股票,以當日市值估算約232億元。

2011/12/26:王文洋證實基於王月蘭授權,代她將名下持股贈與3名子女和呂安妮。◇

(責任編輯:沈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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