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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人工水晶體 台衛署要求下架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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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綜合報導)近日,高雄檢調查獲知名公司未經衛生署核准擅自輸入印度製人工水晶體,再以加拿大艾美公司產品包裝後出售。對此,衛生署表示,已要求轄區內使用該產品的醫療院所下架,也提醒病患,如有劇烈頭痛、眼痛或眼壓高等症狀應盡速就醫。

據悉,高雄檢調查獲仁碩實業公司從印度進口未經合格檢驗的水晶體,再換成加拿大進口的外包裝,賣給全台70多家醫療院所,時間長達3年,獲利達上千萬。由於該公司是國內多家醫療院所的供貨來源,檢調目前正積極追查,有多少病患被植入山寨人工水晶體。

食品藥物管理局強調,對於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依同法第84條相關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另對於明知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亦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食品藥物管理局指出,依藥事法第40條規定,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應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以確保產品品質、安全、有效。目前各縣市衛生局已針對其轄區使用案內該等不法醫材產品進行下架回收並查扣,另請財政部關稅總局加強醫療器材邊境查驗。

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由於眼科專科醫師執行植入人工水晶體術後,病患均會接受詳細之檢查,以確保眼睛術後狀況無虞,病患如有劇烈頭痛、眼痛、眼壓高等症狀,應立即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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