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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點式攝影機 苗縣查緝違章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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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100年使用牌照稅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日止。未在期限內繳納,除了加強催繳之外,並於縣內各重要路口,設置定點式攝影機,查緝違章車輛。

苗栗稅務局邱局長顯德指出,逾期繳交牌照稅,每逾2日加徵滯納金1%,最高可加徵至15%,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外;若車輛繼續使用公共道路(包含路邊停車),經查獲時,除責令補稅外,還會被處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

邱局長指出,該局向來愛心辦稅,為鼓勵車主按時繳稅,舉辦如期繳稅抽好禮活動,凡是在5月3日之前繳交今年的使用牌照稅,就可參加該項抽獎活動。

為了租稅公平與正義,對於少數不按時繳稅者,該局除了加強催繳之外,並於縣內各重要路口,設置定點式攝影機,拍攝行駛中的車輛,即時與違章車輛檔進行車牌辨識比對,經過濾後,凡是逾滯納期後未完稅或車牌經報停、繳銷、註銷之車輛,繼續使用公共道路,即屬違章車輛,隨即舉發。

邱局長表示,建置車牌辨識系統舉發違章車輛,是該局不願意卻不得不如此的最後手段。近3年被該系統抓到的違章車輛已經超過2,000輛,呼籲車主按時繳稅,同時注意按時檢驗愛車,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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