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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為落實校園輔導專任教師,全台將增加2,156名專任輔導教師,國小每24班設置專任輔導教師1人,國中10班以下就需設置專任輔導教師1人;預計國小、國中各增868人與1,288人,初期將以班級數較多之學校優先辦理,再逐步實施至其他學校,5年內逐步完成建置。
教育部部務會報通過「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3 條、第4條、第6條修正草案」,從民國101年8月1日施行,在5年內逐年完成專、兼任輔導教師設置。
教育部21日表示,未來增訂23班以下國小兼任輔導教師至少置2人,每24班設置專任輔導教師1人,24班以上學校,明訂專任輔導教師外應置兼任輔導教師人數,如24班至48班專任和兼任各1人。
至於國中部分,將配合「精緻國教發展方案─國中階段」中增置輔導教師之規定,國中班級數10班以下之學校,增置教師兼任輔導教師1人,每週減授10節課,國中班級數11班至20班學校,增置教師兼任輔導教師2人,每週減授10節課,鐘點費皆由教育部支應。
教育部表示,希望藉此次修法,對於校園最需要之輔導人力加以充實,並期能減少霸凌、犯罪等情形。
國小班級數 |
專任人數 |
兼任人數 |
23班以下 |
0 |
2 |
24~48班以下 |
1 |
1 |
49~72班 |
1 |
2 |
73~96班 |
1 |
3 |
97班以上 |
以此類推 |
|
國中班級數 |
專任人數 |
兼任人數 |
10班以下 |
1 |
1 |
11~20班 |
1 |
2 |
21~35班 |
2 |
1 |
36~50班 |
2 |
2 |
51~65班 |
2 |
3 |
66班以上 |
以此類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