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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在馬涉毒被訴 律師求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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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天美吉隆坡23日專電)涉嫌在馬來西亞販毒的3名罹患愛滋病台灣籍化妝師可能死罪難逃,但其中一人的辯護律師表示仍會盡力辯護,希望可以把唯一死刑的刑罰減至15年有期徒刑。

這3名化妝師分別是高嘉村(29歲)、吳明駿(29歲),和柯孟宗(32歲)。

吳明駿的辯護律師許日升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時說,馬國警方分別在2人的直腸和1人的內褲中起獲海洛因,吳明駿除了直腸內查獲123.2克海洛因外,身上還攜帶1.8克的K他命。

對於這樁幾乎是證據確鑿的官司,許日升苦笑說,現在是計劃朝著他們是因為家庭問題、失業、欠債、感染世紀絕症等環境因素,不得已之下被迫販毒,做為辯護理由。同時許日升也會提及涉案人已感染愛滋病,司法沒必要再剝奪他們最後的生存權。

他說,吳明駿曾告訴他只要能免去死刑,願意接受15年有期徒刑的判決。

不過對於有沒有把握成功說服高庭減緩刑罰,許日升不予置評。

高嘉村和柯孟宗的辯護律師南日星(Ranjit Singh)由於下午還需要出庭,必須做準備,因此拒受訪。

高嘉村、吳明駿和柯孟宗是於2009年1月10日,在檳城州國際機場(Penang International Airport)遭海關攔截搜身,分別被查獲198.85克、123.2克及294.11克的海洛因,觸犯馬國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2)條文。

根據馬國法律,凡持有超過15克海洛因即推定為販毒,一旦罪名成立將處以絞刑。此外,持有一定數量的大麻、鴉片等毒品,在馬國也會處以唯一死刑的刑罰。

台灣人在馬國販毒偶有所聞,最近一次是2009年4月3日,馬國警方在柔佛州(Johor)一家製毒工廠內,逮捕4名台灣人,4人並被控告販賣4萬3033克一粒眠毒品,但因警方無法證明逮捕行動進行時在工廠樓上的4人涉及製造及販毒,也無法傳召主要證人出庭作證,4人於2010年12月27日被法院宣告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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