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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近2千萬 台前消防署長黃季敏遭求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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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被控利用採購標案索賄,包攬工程,親口向廠商要錢,不法獲利1,924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25日依貪汙等罪嫌起訴黃季敏,求處無期徒刑,是近年來檢察官偵辦貪官汙吏所求的最高刑度。台北地檢署依貪汙、洗錢多罪將黃季敏等6名消防官員及黃季敏胞兄黃文宙等6名廠商共12人起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消防署前署長黃季敏等人,涉嫌辦理消防署民國91年~95年(2002年~2006年)度採購防災救難器材收受賄賂弊案,偵查過程中黃季敏堅不認罪,被羈押4個月,台北地檢署25日部分偵結終結,認定黃季敏在9件標案中,共計收受新台幣1,924萬元,黃季敏除遭起訴的案件之外,另涉多起採購弊案,並另案持續偵辦中。

黃季敏被求處無期徒刑,是近年來檢察官偵辦貪官汙吏所求的最高刑度,黃被控利用署長權限染指各式標案。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指出,黃季敏明知國家公帑編列為人民防災救難所用,為救命所需,竟為一己之私,且犯後否認犯行,敗壞官箴,毫無悔意,惡行重大。

檢方指出,目前已查扣黃季敏的黃金近20公斤、新加坡帳戶匯回國內的新台幣3,500萬元、現金新台幣400餘萬元、600餘萬日圓、4萬餘美元、18萬餘港幣及其他多種外幣、多個銀行帳戶共約新台幣680萬元及不動產。

檢方指出,目前同案被告已有3人認罪,並「吐出」犯罪所得,他們坦承依不同標案,再依不同比例「朋分金錢」,其中消防署資訊室通訊科專員羅財全,繳交犯罪所得130萬元,黃季敏胞兄黃文宙及廠商王經武則分別各繳交犯罪所得820萬6,000元,3人共計繳交1,771萬2,000元。

這波起訴6名現職或離職公務員,包括黃季敏(在押)、消防署前資訊室通訊科技士(現任消防署教育訓練組視察)蔡木火(在押)、前科長杜汪濤(現任消防署民力運用組簡任視察)、前科員羅財全(已退休)、空消隊籌備處前航務組長王啟通及前技士張瑞源。◇

(責任編輯: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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