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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氏桿菌病 台列入法定傳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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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2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已將近30年未發生過的布氏桿菌病例,在去年5月至10月間卻因境外移入而接連確認5起,由於其為人畜共通傳染病,為減少傳播的風險,衛生署公告將布氏桿菌病列入第4類法定傳染病。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周志浩表示,為因應布氏桿菌病境外移入病例增加減少布氏桿菌病的傳播風險,將布氏桿菌病列入第四類法定傳染病。依據規定,醫師診治病人時,如有發現疑似布氏桿菌病病例,應要控制,並通報,違者處以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

布氏桿菌病經常發生於非洲、中亞及東南亞等畜牧業發達的國家,近年鄰近國家如馬來西亞、韓國及大陸都曾爆發疫情。布氏桿菌是本病致病原,羊、牛、駱駝或豬等動物身上常帶有病菌,人類則因食入受動物所帶布氏桿菌污染的食物、直接接觸動物或吸入細菌而感染。

周志浩表示,布氏桿菌病屬於人畜共通傳染病,病原菌存在感染動物的組織、血液及乳汁中,再透過接觸、生飲乳製品傳染給人,人傳人的情形較為少見,症狀包括發燒、頭痛、食慾不振、盜汗及關節疼痛等。一般可以抗生素進行治療,少數未治療病例可能因心內膜炎死亡。

疾管局提醒,前往流行地區,應避免生食(飲)牛、羊肉、未經消毒的生乳及其製品,也避免與動物過度親密接觸,如有不適症狀,請盡速就醫。◇

(責任編輯:芷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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