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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停車位 北市:8月前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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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4日電)台北市議員黃珊珊指出,高雄市政府首創「母嬰及孕婦專用機車位」,讓孕婦優先停車,她要求北市府應比照辦理。北市交通局承諾,最慢今年8月底前開始實施。

台北市議會下午進行交通部門質詢,市議員黃珊珊、陳政忠及林國成針對高雄市首創「母嬰及孕婦專用機車位」,而北市府卻無相關福利措施提出質詢。

黃珊珊表示,高雄市為鼓勵婦女生育,首創「母嬰及孕婦專用機車位」,在部分公家機關入口處畫設藍底白字「母嬰親善使用」停車位,並發給持有孕婦健康手冊婦女「懷孕婦女親善汽機車停車證」,讓孕婦優先停車。

她說,因目前尚無法令可強制要求,高市研擬透過自治條例來比照殘障停車位,將來只有專用停車證婦女才能停車,過渡期先以道德規勸。

黃珊珊建議,北市可在聯合醫院各院區及各區行政中心附設停車場內以增設殘障車格方式,讓領有孕婦健康手冊的婦女也能比照殘障車證停車。營造合宜的孕育環境。

對此,交通局長林志盈會中承諾,將在1個月內提出方案,最晚8月底前實施。

他表示,會後將與社會局及衛生局等單位協調,將積極辦理停車格位劃設及孕婦停車證發給事項,也考慮將大安森林公園區域及其他孕婦經常出入的公共場所列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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